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优化投资环境建设平安岚皋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服务职能,岚皋县公安局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联系服务企业制度,采取十项措施护航全县经济大局发展。
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各警种负责人及社区民警“一对一”服务全县30余家企业。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家企业,每月至少上门走访座谈一次,上门了解企业生产、管理及治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整改各类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对于领导走访中收集的企业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回告企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每人联系1家企业,每月至少上门走访座谈一次,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具体问题,督导本部门落实服务举措。
二是基层及警务室民警常驻企业,协助企业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建立联系制度,落实联系民警,推行“一企(项目)一警”制,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及时了解、帮助解决企业问题,指导企业加强防范,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工作,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协助企业整改各类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
三是民警入住企业,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各部门和派出所根据企业入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入驻企业作为服务对象纳入联系服务范围,跟踪服务,确保不发生遗漏。
四是建立警企“直通车”,第一时间处置涉企问题。建立警企“直通车”联系制度,县局指挥中心向社会公布24小时服务企业电话,受理服务企业事项和投诉。刑侦(经侦)、治安及各派出所要与重点企业建立24小时“直通车”联系制度,畅通信息渠道。遇重大敏感情况,联系单位掌握信息后,要及时向县局指挥中心报告,协助局领导调度指挥,迅速妥善处置。
五是实行涉企案件侦破督办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凡涉及侵害企业财产、知识产权、扰乱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案件,一律列为重点案件督办;重大涉企案件,分管局领导要亲自上案,驻点指导,一查到底;对已掌握的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和逃犯,要成立专班、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运用多种手段组织布控追抓,确保查控到位、缉捕到位。
六是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治安、刑侦(经侦)、国保及各派出所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对暂时化解不了的,要会同企业、所在镇(办)、社区对涉及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落实包保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稳控工作;快速处置涉企堵门堵路群体性事件,对聚众围堵企业大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要及时组织力量、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七是建立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行政审批时效,对涉企审批手续要精简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
八是当好企业“法律顾问”,为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支持。法制、刑侦(经侦)、治安及各派出所要结合自身职责,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包联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接受企业的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帮助;建立企业预警防范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企业发布预警防范信息,提醒企业及时规避生产经营风险。
九是开展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净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定期开展企业周边的突出治安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整治清查行动,净化企业周边环境。
十是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布、公示服务监督电话(110 ,0915-2527110,13909159166),接受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纪检、督察部门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将相关警种、相关部门落实企业联系服务制度情况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