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规范公安信访接待窗口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按照省、市公安信访工作要求,镇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规范信访接待窗口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邝吉学先后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全县公安信访工作专题会,就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场所改造和规范公安信访接待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建成了规范化、标准化的信访接待室,规范了公安信访接待窗口工作。

建立标准化公安信访接待室。该局按照《陕西省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办公及接待场所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和“五个一”标准迅速开展县局公安信访接待场所改造,经过近一个月紧张的施工建设,建成标准化公安信访接待室,并正式投入使用。接待室使用面积达30平方米,按标准悬挂了门头横楣标识、“镇坪县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标牌及“警务公示牌”,室内设置了宣传专栏,建立完善了各类信访工作台账,将《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和《群众信访须知》规范上墙,告知信访群众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的业务职能、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禁止性行为。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隔离锸、急救箱、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安装了监控探头,将视频、音频信号直接联网接入110指挥中心、警务监督系统。

规范公安信访接待窗口工作。该局采取局领导轮流值班和群众点名接访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领导接访,同时,抽调民警专职负责公安信访接待日常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安信访接待窗口工作,提高公安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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