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县旅馆业总量大、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低、人员杂的现状,白河县公安局狠抓五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旅馆治安管理,降低社会治安隐患,有效预防案事件发生。
一是依法取缔“问题”小旅店。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小旅馆”的安全检查,对符合安全要求,达到办证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发给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达不到开办条件但通过整改可以办证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予以审批发证;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建议业主“转向经营”,公安机关纳入出租屋进行管理,但不得摆放或悬挂与旅馆名称相近招牌;对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多而又拒不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缔,近日以来,县局治安大队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旅客3家;
二是增强业主依法经营意识。抓好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年度审验《特种行业许可证》时,对旅馆的经营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守法经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每年对本辖区内的“小旅馆”经营业主进行1-2次以会代训形式的集中学习;及时通报辖区“小旅馆”内发生的违规、违法经营情况,并限期整改,以警示其他“小旅馆”规范经营;
三是认真落实“三防”措施。积极指导督促“小旅馆”经营者,制定操作性强的安全防范机制,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在旅馆从业人员中广泛建立信息员,严密旅馆业的阵地控制,做到既积极地预防发案,又实施主动进攻,提高控制发案、抓获现行、提供线索破案的能力;落实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小旅馆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水平和实效;
四是纳入民警绩效考核范畴。将辖区内“小旅馆”的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年度考核目标;辖区派出所与各旅馆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民警必须做到对辖区内所有旅馆实名登记、数据录入和及时上传的情况进行每天一排查,定期与所有旅馆业主和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谈话,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回访;
五是探索旅店业管理长效机制。在对小旅馆的治安管理工作中,县局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专门印制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发放到业主手中,明确其权利义务,真正促进旅馆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保持行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