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按照“不稳信息掌控灵、矛盾纠纷化解早、违法行为处置快、群众权益保护足”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克难奋进,全县社会大局始终保持稳定,有力地服务了紫阳经济发展。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96起,超前处置苗头性群体性事件6起,快速妥善处置阻碍重点项目施工和违法闹访案件28起,赢得了县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一、健全预警机制,不稳信息掌控灵。建立了“定时研判、定点区域、定向排查”信息预警机制,对各类不稳苗头,坚持“早到场、早报告、早引导”的工作原则,同时创新警务工作模式,实行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联处”,形成了公安机关、政府资源、社会资源“三位一体”化解矛盾纠纷格局,牢牢掌控了维稳工作主动权。如:2013年8月26日,蒿坪镇王家河村村民20余人以索要“搭火费”,阻碍烟花爆竹厂接线用电,险发生群体性事件。蒿坪派出所及时出警调查,并向村民讲明对无理取闹、肆意违法的人和事,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最终,村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行解散,烟花爆竹厂接线用电顺利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经济建设发展。
二、落实领导包案,矛盾纠纷化解早。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动态销号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逐一明确县局领导、责任警种负责人的包案责任,做到解决一起、销号一起。如:2013年3月28日,城关镇张某和前夫任某因房屋征地拆迁赔偿款项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矛盾十分尖锐,任某且有将他人伤害致死的前科。为防止恶性案件发生,该局落实副局杨建为包案局领导,城关派出所为责任单位,限期化解。城关派出所民警与社区干部三次深入任某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任某心结被解开,同意走诉讼渠道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矛盾得以化解。
三、善用法治思维,违法行为处置快。对发生群体访、缠访闹访、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查处,快出警、早调查,及时收集证据,对组织煽动和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不姑息、不迁就,重拳出击、以儆效尤。如:2013年11月13日,紫阳西门河汉江大桥项目部拖欠吊装队工程款项,双方协商未果,项目部负责人王某某组织另一标段数十名工人,在“紫阳茶苑”将吊装队3名工人打伤,受害在网上发帖“求关注”。县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通过10天昼夜工作,奔赴汉滨区将涉嫌参与授意指示、组织实施及参与殴打吊装队工人,打砸“紫阳茶苑”的2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其中刑事拘留8人、治安拘留14人。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11月30日,城关派出所会同县交通局就双方劳资纠纷、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了协议。
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权益保障足。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处理不稳苗头的标尺,对群众诉求合理、行为过激的矛盾纠纷,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宣讲法律法规,帮扶救助,引导其消除积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非正访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如:2013年8月30日,罗某桂在瓦庙镇镇安置点工地干活,被工地作业的铲车撞死。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扬言赔偿若不到位将采取过激手段。瓦庙派出所将事件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局和瓦庙镇镇党委政府汇报,并主动找当事双方沟通,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班,经不懈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该事件得到了快速妥善处置,既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又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