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召开公检法联席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部门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刑事案件执法办案水平。2月12日下午,平利县公检法工作联席会议在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李祖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俊、夏勇、县法院刑庭庭长邓小健和县检察院公诉科、批捕科、案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李祖繁主持,县公安局全体刑侦民警参加了会议。

联席会上,县检察院公诉科、批捕科、案管中心负责人、县法院刑庭庭长以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就刑事案件在报捕、起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同时就各自在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重点围绕《新刑诉法》,就民警在刑事办案和执法上最容易出错和混淆的环节做了反复重点指导。特别针对刑事办案中的电子案卷的制作、重大刑事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的制作以及网上办案流程等工作进行了反复强调。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俊、夏勇分别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刑事诉讼法》在尊重和保障人权、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等方面的新规定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对今后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通过讨论,会议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一是在办案过程中要进一步严格程序合法性问题,既要保证办案效率与质量,又要充分保障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二是不仅要加强定罪证据的收集,也要加强量刑证据收集意识,为提捕后的审查起诉工作做足准备,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原始证据取得制度,强化证据证明力;四是要加强未成年人案件证据的收集,特别是要核实未成年年龄,方便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五是公检法三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保持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最后,公安局副局长李祖繁,对全体刑侦民警在今后的刑事执法办案中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克服重实体、轻程序、重搜集、轻固定的思想,强化证据和程序意识,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二是严格按程序办案,严禁刑讯逼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与检法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继续加大庭审旁听工作力度,大力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这次联席会议形成了公检法三家摆明问题,共同探讨,协作配合的良好氛围,加强了各部门的交流与联系,为有效确保公检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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