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各市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厅内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省公安厅党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公安机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50项措施》(简称《50项措施》)。现将《50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50项便民利民措施在创新社会管理和密切警民关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是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转变自身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和基层所队,要站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惠及百姓,服务发展。

二是要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以省厅推出《50项措施》为契机,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周到的便民服务。要把认真落实省厅《50项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宣传、贯彻工作,迅速将措施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民警。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决不允许“搞变通、讲价钱”,确保将《50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各地也可因地制宜再推出一批符合本地实际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群众的成果。

三是要在监督上严明纪律省厅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50项措施》内容,并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热线。省厅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机关的纪检、督察部门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落实《50项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的,要责令纠正;对于因落实不力问题导致群众质疑、媒体曝光炒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陕西省公安厅

                                                        20131217



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50项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方便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陕西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50项措施:

一、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实行节假日预约制度

1、全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出入境管理部门、户籍管理部门的窗口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群众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预约办理。

二、为居民办理户籍证件提供便捷服务

2、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和户籍部门窗口单位公开居民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及收费项目、标准,接受群众网上咨询。

3、对居民申请办理户口符合相关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全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

4、居民申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结;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定时办结。

5、居民身份证申办时限由60天缩短至30天,居民需要时可办理邮政速递。

6、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1天内办结。

7、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设置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专栏。

8、节假日期间,城市公安派出所照常受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申领事项,乡镇农村公安派出所实行预约受理

9、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公安派出所提供上门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三、简化出入境证件办理手续

10、普通护照办理时限由15天缩短为10天。

11、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12、同时申请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出国(境)证件,可在同一窗口受理申请。

13、对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项,居民可在居住地就近申请,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14、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航空航天城等区域出境从事紧急商务活动的经济、科技、文化、管理人员,提供“绿色通道”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

15、对省内高校、科研单位、重点企业等聘请的外籍学者、专家、急需人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企业邀请的外籍人士,提供“绿色通道”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

16、对集中来陕就学、就业、进行经济技术合作的外籍人员,需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提供预约服务。

四、推行边检便捷服务

17、通过“西安边检”政务微博、QQ群、热线电话(84328118)等方式,为出入境旅客、旅行社、航空公司等提供边防检查咨询服务。

18、通过陕西公安边防出入境人员预申报平台,为旅行社提供网上预约报检服务,实现旅游团队现场通关免排队。

19、为出入境旅客开放出入境记录查询服务并提供证明,方便查询人员办理签证、就业等事宜。

20、为临时出入境的急救包机提供快捷通关服务。

五、优化交通管理服务

2120144月前,建立全省交通违法信息自助查询和处理平台,提供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网上裁决和缴款服务。

2220144月前,建立省级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免费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交通违法记录、交通违法累积计分等信息。

23、及时受理机动车套牌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机动车套牌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交通违法记录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撤销。

24、在交通流量大、通行条件复杂道路沿线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秩序,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

25、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及时撤离现场。需要出具快速处理手续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26、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车辆可以移动、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照固定证据,自行撤离现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27、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工作首问负责制,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岗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28、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逐步下放到县级车管所,方便群众就近参加考试。市、县车管所按月公布辖区驾驶人考试能力和考试计划,供考试人参考。

29、延伸“118/114车管服务热线功能,增加驾驶人审验与换证、车辆检验与报废等告知服务功能。

30、在重大节日或恶劣天气时段,通过公安微博、手机短信及新闻媒体,发布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道路通行信息,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服务。

六、优化消防安全服务

31、在陕西消防网公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督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改。

32、在陕西消防网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审批结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3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6个工作日,并出具书面审核、验收意见。

34、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出具检查意见。

35、开通“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处理。

36、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及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一站多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培训。

37、针对季节特点和火灾规律,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便于公众学习。

38、开放各地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学校师生等参观学习。

39、向群众提供山地遇险、水域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救援和摘马蜂窝、旱灾送水、排涝等社会救助服务。

40、完善与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的能力,减少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对民众的危害。

七、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效能

41、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提供网上咨询服务。

4220144月前,建立“三秦回家网”,向群众提供查找被拐卖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服务。

43、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公布预约电话,实行电话预约,方便群众与符合规定的被监管人员会见。

44、在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立警务室,为游客提供安全服务。

45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46、适时发布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信息,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47、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公安政务微博,接受群众举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查处。

48、对群众举报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案件线索,一经查实,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八、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49、在信访场所公示办理信访事项流程及相关工作规定,为群众提供信访事项办理进度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50、向社会公布省市两级公安督察部门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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