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召开“平安单位”暨单位内部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2013410日下午 ,紫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平安单位”创建暨单位内部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3年全县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2014年全县平安单位创建暨单位内部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政法委副书记刘明彬同志出席了会议,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管单位内部安全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谢代军同志主持。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紫恒同志对2013年全县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总结,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治安形势和单位内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对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存在薄弱面。目前保卫工作现状与应对防破坏特别是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新增加的治安重点单位整体防范能力差,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三是落实保卫制度不力,单位内部的保卫力量相对不足,导致个别单位发生了盗窃案件,重点要害部位无法得到保护。在此基础上对下一步单位内部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从“第一责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平安紫阳”建设,切实抓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二是要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点要害绝对安全。县局国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相结合,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三是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推动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有序发展。要坚持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方针和原则,确保治安保卫责任落实。四是要积极主动,多策并举,全力做好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单位内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定期召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例会,研究分析治安形势,通报单位内部治安状况。五是要积极投入争创“平安单位”活动,推进全县平安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单位要克服厌战情绪,要树立平安单位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不断推动平安单位创建向更高目标迈进。  

    县政法副书记刘明彬宣读了《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命名2013年度全省经文保系统省级“平安示范单位”“平安单位”决定》、《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经文保系统“平安示范单位”、“平安单位”的决定》,并向受到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表彰命名为“平安单位”的县委机关、县人大机关和受到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表彰命名为“平安示范”单位的电力局分别颁发了奖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紫恒同志宣读并与各单位签定了《2014年度全县平安单位创建暨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谢代军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一是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要迅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本次会议精神,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任务,再添措施,保证会议精神传达好、落实好,以取得实效。二是要强化基础,提升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水平。要紧盯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涉及的人员、机构、经费投入等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机构,增加保卫力量,倾斜经费。要加强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灵通信息,强化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要加强重点对象管控,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防控措施到位。三要突出重点,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要加强技防投入,实现重点要害部位监控全接入,提升技防水平,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范建设。要加强社会治安满意率提升工作,做好日常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增强单位职工的安全感,进而提升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