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禁毒月”工作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6月份“禁毒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坚持以“秦剑行动”和“大排查、大管控、大收戒”专项行动为主线,详细制定“禁毒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系列禁毒工作,确保“禁毒月”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抓好全民禁毒宣传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吸贩毒品的违法性和党委政府的禁毒决心。在社区和集镇,利用街面30余块电子显示屏常年常态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六一”儿童节前后,我局禁毒大队精心准备,先后在县城广场和各镇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系列禁毒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设立宣传栏、咨询台、流动宣传车,利用精心制作的禁毒宣传手册、展板、宣传单、录音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向人民群众介绍吸食合成毒品的巨大危害性,以及近年来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系列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目前,正在抓紧准备“6.26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工作,“禁毒月”系列活动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扎实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针对6月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的结果时节,我局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进行“地毯式”摸排,踏查铲除毒品原植物。6月5日,喜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长顺村踏查时,发现一菜地内有几株已经结果的罂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走访锁定种植人系该村村民吴某(女,65岁),并在该吴的指认下,现场铲除罂粟原植物80株。经查证,该吴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今年以来,该局在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案件4起,处理4人,共铲除罂粟原植物119株。其中迎丰所查处1起,铲除16株;熨斗所查处1起,铲除3株;城关所查处1起,铲除20株;喜河查处1起,铲除80株。

三是扎实抓好涉毒人员管控工作。为确保涉毒底数清、情况明,我局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对全县涉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确保无漏控、无失控。6月4日,池河派出所民警在对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进行清查时,查获涉嫌吸食毒品人员李某兵、刘某军经对二人进行甲基安非他明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两人对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县局裁决,依法对刘某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5000元处罚;依法对李某吸食毒品行为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处罚。经统计,元月以来,我局在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4人,破获涉毒行政案件27起,行政处罚29人,强戒3人。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