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组织学习《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 【字体:

 

  

针对6.21交通事故信息漏报被市局通报事件,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认真反思,迅速整改,630日,召开科所队长会议,就《通报》内容进行传达,重点对《全市公安机关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定(暂行)》再学习、再贯彻。

621凌晨58分,高新分局辖区316国道1909KM+3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人当场死亡,肇事者逃逸。事故发生后,高新分局未按规定上报相关情况即通过网络发布事故信息,后经网络大量转载,造成不良影响。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俊民做出批示:‘一是请进一步做好案件后期的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此事件未经应急系统上报即通过网络发布信息,不符合应急要求,请高新区及市公安局反思’”。

高新分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杨静在会上逐字逐句的对《通报》内容进行传达,他指出,造成此次重大紧急信息迟报的事件,分局领导及每一名科所队长都应该认真反思,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从深刻认识信息报送的重要性、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落实信息报送的责任和应急值守等方面予以改进。党总支委员、政办室主任毛安组织与会人员,详细学习和领悟了《全市公安机关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规定(暂行)》,他从信息报送原则、方式、内容和责任等方面加强说明,并将该《规定》进行梳理,发布至分局网页,方便广大民警共享。

《规定》更有利于加强和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发挥公安机关指挥中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主渠道作用,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突发事件并妥善处置,更好的服务领导决策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在具体应用中,报送信息要坚持及时准确、“三个必报”、轻重缓急、归口报告、逐级负责、直接报送等“六大原则”。明确了两大报送方式,解决了如何报、报给谁的问题。在报送内容中,指出了8大类60项具体内容,哪些内容必须报的问题一目了然。最后,针对报送责任问题,毛主任又做了重点强调,让每位与会人员再筑思想认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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