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强化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培训 深入推进反恐实战化应用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紫阳县公安局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反恐维稳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民警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的能力及快速反应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加强民警的警务技能,紫阳县公安局依托“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警务实战培训模式,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暨警务实战专项培训班。

本次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培训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开班前一个周,局党委召开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培训预备会,成立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谢代军为组长,治安、指挥中心、后勤、巡特警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手枪实战应用射击训练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还成立优秀的专业教官团队,师资力量雄厚,参加培训的教官都是在全省全市经过教官专业培训并获得了优秀教官称号。为确保培训效果、保证训练安全,每期培训班由5名教官、10名学员组成,保证每名民警训练时间不少于2天,实弹射击不少于30发,实战应用射击每名学员都由教官手把手教,保证“不放过”每名学员。

结合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公安民警的需求,教官们设置了反恐维稳形势教育、武器警械使用法律法规学习、武器警械操作三大科目。

一是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反恐维稳形势教育活动。主要学习了解当前反恐怖反分裂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主要方式、特征和动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的预判和处置、“10.28”、“3.01”和新疆一系列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剖析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全体民警反恐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提高。

二是通过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主要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准确把握使用武器警械的情形条件等内容。通过培训,公安机关武器警械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正确适用。

三是通过专项训练等形式,开展公安民警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技能训练。主要依据《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大纲与考核标准(试行)》、《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教程(试行)》,突出单警装备使用技能、以枪支基本操作和手枪近距离应用射击以及应对刀斧砍杀为重点的武器警械实战应用演练等。主要以25m精度射击为基础,10m7m5m实战推进射击,利用掩体推进射击、剧烈运动后枪械射击。科目的设置以接近实战为基础,贴近基层民警的需求,更加适应目前反恐维稳的严峻形势。

618,第一期局党委班正式开班,局党委成员全员参加,副局长田波宣读了《紫阳县公安局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实施方案》,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培训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训练管理,严明组织纪律三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开班仪式结束后,教官紧密结合警务实战特点,通过理论讲解、规范演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确保参训民警熟练掌握枪支领取规范程序、枪械维护、科学验枪流程、装退子弹、枪支使用技巧、枪支维护保养及安全防护技能。

“套筒、枪管、扳机、保险……”学员必须熟悉警用枪械的结构、原理以及每个部件的作用。专项训练的重心在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包括五四、六四、七七、九二等手枪,9MM转轮手枪、97-1防暴枪、微型冲锋枪等常用枪械的实战运用。参训民警培训结束时,需要参加理论考核、警械使用与枪械射击考核,确保人人达标,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武器警械使用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提高基层实战单位领导骨干的战术指挥能力,确保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能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

截止目前,该局培训教育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包括局党委班、所队长班、教导员班等六期班已经结束,通过开展的专项训练活动,民警反恐意识明显增强,应急演练和练兵氛围更加浓厚,全体民警依法使用武器警械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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