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创新机制破解信访难点有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为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从根本上杜绝重信重访。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结合公安信访“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活动,探索试行《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按照“谁引发谁化解”的工作原则,落实县局信访室、责任警种及基层所队的捆绑责任,以“接访先期疏导、处访督导跟进、回访问效销号”的工作模式,高效处理群众初信初访,杜绝重信重访,有力地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 

2014618,在高滩镇街道开药店的河南籍张某的孩子(11岁)在街道玩耍,吴某骑摩托车经过,受到惊吓,张某的孩子辱骂了吴某。几日后,吴某听说张某的妻子在街道对人说“吴某是有意要撞张某的小孩儿”。吴某觉得很委屈,便怀恨在心。6288时许,吴某来到张某的药店质问张某,双方互殴,张某的母亲何某上前劝阻被打伤,双方互有损伤,张某药店受损。高滩派出所接警后,要求双方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到医院看伤,待案件调查清楚后,依法做出处理。调查期间,张某家人要求公安机关责令吴某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办案民警多次向张某一方宣传法律知识,但效果不佳。72,张某一家三口集体到县局来访,向信访室和督察部门投诉高滩派出所袒护本地人吴某,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案件。 

信访和督察部门认真接待张某等人来访,在倾听张某等人的陈述及诉求后,又向高滩派出所询问案件查办情况,发现高滩派出所在该案查办过程中并无过错,张某等信访的原因主要是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不了解,对基层派出所不信任。信访部门立即启动《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一是向信访人作法制宣传工作。对张某等人讲解行政案件查办程序、法律知识,当场答疑解惑,帮助信访人走出思想认识误区。二是启动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落实高滩派出所为责任单位,向高滩所主要负责人和案件主办民警交办张某信访事项,要求高滩派出所重视初信初访,在30日内办结案件,防止初访变重访、重访变缠访。三是督促跟进,关注结果。案件办理过程中,督察大队、信访室多次向高滩派出所打电话,了解案件办理进展,为“案结事了”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滩派出所对此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所内主要负责人亲自上手组织案件查处工作,查清案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组织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双方医疗花费相差不大,然而因赔偿要求过高,第一次调解没能达成协议。但是高滩派出所并不气馁,摸清该案中当事人“爱面子要台阶,做生意要人脉”的心理活动,找准着力点,邀请社区基层调解组织共同调处,多方位做工作,开展第二次调解工作。在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各自错误,放弃了赔偿请求,相互赔礼道歉,向公安机关书写了撤案申请,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724,县局信访室电话回访信访人,张某对高滩派出所的处理意见表示满意。至此,该起因故意伤害引发的信访案件被依法妥善处理,销号办结。 

群众信访无小事。该案虽小但折射出的是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意,办好群众反映的“小案件、小信访”是县局的一再要求,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举措。该局用制度管人管事,创新推出《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以“人人受到热情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工作标准,破解信访工作难点,收到了良好成效。截止目前,该局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次,办结中省市县交办、督办信访事项8起,协助县委政府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1起,新发信访事项无一重信重访,阶段性的完成了信访“三无”目标,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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