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满意率达100%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1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2014年,紫阳县公安局受理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共2件,内容主要为禁止街道与集镇燃放烟花爆竹。在办理过程中,该局固树立“办好提案、服务民生、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工作理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全力以赴做好建议、提案中公安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得到广大代表和委员的高度评价。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公安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该局在收到县政府办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后,将办理落实及答复工作列入了公安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对提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成立了提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提议案涉及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二是积极组织指挥中心逐件进行清点、登记、核对、归纳,制定了建议、提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专门召人大建议、政协提议案办理工作部署会议,逐条建议、逐条提案同提议案办理责任部门进行分析探讨,并就办理时限、工作流程、格式规范、字句通顺等方面作重点强调,真正做到认识上有提高、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方法上有创新、办理质量有提高,保证办理答复工作顺利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二、行动落实到位。在提议案办理过程中,该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禁止在街道集镇燃放烟花爆竹”的提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积极争取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力促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一是广泛宣传,营造“严防范”的氛围。该局积极组织治安大队、派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广泛利用各村街宣传栏、社区民警入户走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掀起宣传活动新高潮,确保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把准脉搏,构建“严要求”的局面。对已下文规定的禁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强化打击处理;对未下文禁放的区域,积极引导居民文明、安全、理性燃放烟花爆竹,促使形成全社会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倡议的舆论氛围。三是跟踪管理,构建“禁反弹”的局面。对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时时追踪防范,对在禁放区域违法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禁放工作新机制,巩固禁放工作成效,防止违规燃放活动反弹。  

三、积极答复反馈。为确保每一件建议和提案的办理都能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同和满意,该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向人民汇报活动”,本着“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的原则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积极做好与各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工作,主动征求意见,面对面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沟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将办理情况和困难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并说明解释。826日上午,副局长田波带领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中心相关民警先后走访了城关镇、蒿坪镇、双安镇等地多名人大代表,每到一处,田波副局长均就两会提议案办理情况和近期公安重点工作作了汇报,代表们听取了汇报后,均对紫阳县公安局两会提议案办理情况满意,同时表示将继续支持和关心公安工作。829,治安大队长廖聪带领指挥中心民警到洄水镇向多名政协委员逐一送去了政协提案答复函,各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目前,该局2014年提议案均办理回复完毕,提议案的办理回复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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