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全面夯实防汛抢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5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9月份以来,雨水偏多,强降雨不断,安全度汛形势严峻。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白河县公安局全面夯实防汛抢险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切实提高防汛抢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将防汛防灾与各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动员全体民警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非常时期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全县防汛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组织上强化领导。县局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政委任副总指挥,局党委班子及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负责编制防汛抢险工作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演练、防汛抢险行动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派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防汛抢险工作预案,成立抢险突击队,健全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纪律上严格要求。防汛抢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部门把防汛抢险安全保卫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整体作战和一盘棋思想,通力合作。全体民警按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防汛抢险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备勤,各种车辆处于良好备战状态。民警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发生的汛情、险情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重大事(案)件,及时上报,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迟报、漏报、误报,甚至隐瞒不报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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