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五措并举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为确保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营造良好的城区环境,岚皋县公安局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和党委政府的号召,不断完善烟花爆竹管理方式方法,岚皋县公安局采取五项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居委会和楼长、信息员的作用,在小区入口、单元门入口等社区醒目的场所部位张贴限放宣传材料,使广大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烟花爆竹的各项管理规定;同时在易燃放烟花爆竹的节点和时间段、沿街店铺、单位的LED屏上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标语,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截至目前,该局共在城区显眼位置、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发放《岚皋县城区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1000余份,并通过在县电视台、法律宣传车等形式滚动燃放烟花爆竹须知以及相关规定20余次。针对城区烟花炮竹专卖店、经常承办宴会的酒店及行业场所、易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地点等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该局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点业主召开专门会议就《暂行规定》进行培训,同时要求各业主在售出烟花爆竹时向消费者发放一份告知单,让消费者明白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该燃放烟花爆竹,达到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同时要求各社区民警主动深入到门市、娱乐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居住地,开展温馨提示,并及时掌握辖区内相关信息,对即将举办婚丧嫁娶仪式的群众,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做好相关规定的宣传、说服工作,不断从源头上控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是协同联动,开展专项检查。该局联合消防、安检、工商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彻底清查,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铺面灭火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量存放行为。检查中,该局对街面零售摊点无证经营者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对个别烟花爆竹店灭火器损坏和未设立专柜等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30余次。

四是加强整治,严肃查处。针对违反《岚皋县城区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处,坚决依法处罚,绝不手软。2014922835分巡警大队民警在开展巡逻过程中,听到县城东坡方向有鞭炮声,按照规定,在此段时间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经现场调查了解得知张某某因其母亲去逝,才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民警随及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勒令立即停止燃放。经现场批评教育,事主张某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事表示歉意,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据统计,自2014年元月至今,该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34起,其中罚款26起,口头警告8起。

五是健全机制,长抓不懈。该局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组,针对城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大力整治。落实查处登记制度,将查处的相关信息及成果定期总结,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多项举措,从而达到震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单位和个人的目的。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