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四项举措全面提升110接处警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3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全面提升110接处警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强化思想意识。一是强化提升责任意识。把加强对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作为做好接处警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求全体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规范执法、热情服务,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二是强化提升群众意识。该局要求接处警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竭力为群众分忧,用足够的耐心和细心来做好接处警工作,坚决杜绝扯皮推诿、态度蛮横等现象发生,努力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提升服务意识。要求民警在接处警、接待投诉上访群众等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具体工作中,要始终保持服务周到、接待热情,坚决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脸难看的不良作风,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

二、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接处警队伍综合素质。该局立足解决好细致接警、快速依法处警问题,定期组织民警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接处警民警的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坚持从树立民警良好形象、自我安全防护、和谐警民关系的角度,教育民警在处警时做到警容严整、装备齐全、及时处警、文明执法,尤其在处置突发案事件时,能做到沉着应对,处置及时有力。二是完善工作规范,提高接处警队伍工作效率。针对辖区的实际警情情况,该局完善了《接处警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接处警各个环节的处置步骤、流程,提高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的执法规范程度。三是实行“五二三”制度,即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两项工作,即规范着携装和110现场取证,确保三次反馈即到点反馈、基本情况反馈和处置结果反馈。严格落实处警首接责任制,明确首接民警为第一责任民警,属管辖范围内的警情或救助的,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不属管辖范围内的,在责任单位接手前不得擅自撤离,要做好前期现场处置工作,与责任单位做好衔接。确保“接警快速、调度准确、处警有效”,坚决杜绝因各类原因造成延误警情处置的问题发生。

三、延伸服务触角。将每年的110作为110宣传日,开展以“亲民、爱民、为民,110在您身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设置警务咨询台、树立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大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向居民群众介绍110受理范围、报警要素以及如何正确报警等知识,进一步强化公民的110报警常识,全面提高了公民自防、自护、自救意识。同时,该局通过建立网络警务平台扩大报警渠道,为群众报警求助提供全面的便捷服务,群众可通过警务微信、微博、QQ等方式向公安机关及时报警、举报、求助等。进一步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四、严格监督督查。一是建立110警情处置回访制度。由指挥中心落实专人每天对刑事、治安及纠纷类警情进行电话回访,围绕出警速度、警容形象、民警态度、处置结果等内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询问当事人对警情处置的满意度。对警情处置不满意的,通报当日值班所领导,及时与报警人沟通交流,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建立110督导机制。该局定期发布《紫阳县公安局接处警情况通报》,内容涵盖接报警、接处警回访、推诿和投诉、点名、信息报送等情况与局纪检部门配合定期对报警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的处警、接警不规范速度慢等问题,及时介入调查。经调查属实的视情况予以通报,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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