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下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陕字[2013]6号),安康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2012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以“六个加强”为抓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遏制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不法行为等方面开展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市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