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创新协勤管理机制 长效推动公安队伍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为有效解决队伍老龄化和警力严重不足的瓶颈难题,县公安局在积极向党委政府和县编制部门争取增加正式警力编制的基础上,多方探索创新协勤队伍选人用人机制,不断盘活协勤队伍优势资源,使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协勤人员有“干头”、有“盼头”,有效激发了协勤队伍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提升了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制度保障,强化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联合县人事管理部门出台了《岚皋县公安文职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刚性制度将文职的招录、管理、待遇等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紧扣“教培考训、分级管理、跟踪监督”三个环节,不断加强协勤队伍的动态管理。一是教培考训实效化。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工作、警体技能、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培活动,定期开展综合考试和警体技能达标考核,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坚决予以辞退,绝不姑息迁就。二是责任管理分级化。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问责管理机制,逐级签订《协勤人员管理责任书》,切实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包点抓、所队负责人具体抓”的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协警队伍管理格局。三是跟踪监督多样化。加强“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协警思想、生活、工作等情况,适时开展交心谈心,掌握最新思想动态,将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进一步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完善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不断净化协警人员“八小时外”生活圈,筑牢守纪守则“防火墙”。

二、落实竞争选人机制,优选优录有用人才。在《办法》中,以制度的形式,开辟了一条“从协勤人员中择优招录文职,从文职人员中择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新途径,达到了缓解警力不足,稳定协勤队伍,拴心留人的目的。一是择优选拔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岗位工作绩效考核和县人事部门统考相结合的办法,用5年时间,每年从现有文职满1年以上人员(经县人事部门公开招聘)中择优选拔10名进入事业编制岗位,让在岗文职有“盼头”。目前,文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正在商定当中。二是择优竞选文职雇员。自2012年起通过县人事管理部门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和现有协警择优招录一定数量的文职雇员。文职配备人数经县人事管理部门统招到位后,今后文职岗位中所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县公安局从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协勤人员中择优补充,从而有效提高了协勤人员的薪资待遇水平,让在岗协警有“干头”。

三、落实绩效考核办法,持续激发协勤队伍活力。积极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评价、约束和激励功能作用,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协勤人员管理办法》、《日常考核办法》等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采取“月考、季评、年总评”的方式,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将协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分阶段、分岗位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和量化打分,将考核结果逐月进行公布,并以此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末位淘汰,有效激发了协勤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形成了一个干事创业、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协勤队伍的健康发展。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