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会议召开后,岚皋县公安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沟通汇报,分析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日前,岚皋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涉及的若干具体,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警力配备、协管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管理等难点和重点,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在岚皋的稳步推。
一是强化全县农村道路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主体、夯实责任。按照市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进一步明确落实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有领导主体责任,辖区派出所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主体,交警部门负责县乡道路及省道的安全管理和县境内事故处理工作。
二是增加20名警力,落实待遇保障,加强派出所农村道路管理专职队伍建设,破解警力不足等难题。增加20名事业岗位编制的警力,对全县10个派出所每所各增加2名警力,其中从现有文职人员中招录10名事业岗位人员,从派出所所在镇各抽调1名镇政府在职人员,相关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考核管理。健全完善现有公安协警和文职人员档案台账,所聘用协警和文职人员必须在县人社局备案,原招录的50名协警人员个人待遇标准从2015年起提高到2万元/人/年。同时,县人社部门协助公安部门抓好协警人员教育培训和在岗监督考核,严格在岗履职。
三是选派50名农村道路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38万元/年的经费保障。按照全县农村道路810公里其中主要路段430余公里、每个协管员负责15—20公里计算,每个镇配备5名交通安全协管员,由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联合各镇在全县确定50名农村道路安全协管员。按照“总额控制、人员相对稳定、实行双重管理”的原则,所选用人员在镇政府的统一监管下,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按照落实协管员“三个一”要求,即: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和劝导胸牌)、一个待遇(每月固定性待遇),每名协管员按每年工资补助3600元,服装、装备费用4000元计算, 所需费用38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建立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各片区交警中队负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资质审核和路面巡查执法;县交通(运管所)部门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运力组织和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识设施建设、整治非法运营和监督运营企业落实 安全责任;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负责科学安排、调整学生错时放学乘车时段,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有序乘车,与运营企业签订相关责任书;各镇要组织联合执法队伍 负责对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联合监督。
同时,落实增加10名专职反恐警力,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充分整合县公安、消防、武警力量的基础上,招录解决10名专职反恐防暴人员,待遇及身份参照文职雇员标准执行。
会议还研究解决了拘留所建设尾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