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前期“六五五”集中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发力、从严要求、排查隐患、整改问题、堵塞漏洞,全力确保全县公共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无死角”。消防部门和各派出所集中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医院、学校、车站、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仓储企业及“九小”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严格按照“十个一律”的硬措施整治到位,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无遗漏、无死角。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LED屏、石泉公安微信平台、石泉公安微博等载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截止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检查重点单位部门160余家,行业场所325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2处,现场整改31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责令停业整顿1家,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单2000余份。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严查处”。交警大队及各镇交管中队积极开展隐患路段大排查,联合各镇和交通、公路等部门对全县国道、县乡主干道和农村道路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74处(其中316国道11处,210国道18处,县乡及通村公路44处),逐一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和期限。同时,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大排查,对客运企业、客运货运车辆,特别是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客车、校车、公交车、旅游包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开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重点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各类机动车8470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10起,其中客运车严重超员2起,酒后驾驶6起,醉酒驾驶2起、无证驾驶5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1人。
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见真章”。专项行动中,一方面,对全县所有涉及爆炸物品、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夯实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梳理案件线索,加大涉危涉爆案件侦办力度。
行业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下硬茬”。进一步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KTV、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从严检查行业场所人防、物防、技防和安保责任、应急预案落实等情况。对存在治安隐患的,立即限时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对证照不全的,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