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进“四项建设”进程,石泉县公安局根据实战化训练年和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探索组建了石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和巡驻法制中队。择优选取了32名巡驻法制员和协勤执法监督员,轮回巡驻各所队,开展日常执法管理及执法教育培训,全面参与所队工作,接受法制大队和所在所队的双重管理,分别各占50%进行绩效考评,此项机制是该局全面推进“大法制”格局,健全完善法制员网络体系的积极探索尝试。
3月17日至18日,该局对首批法制大队巡驻法制员及协勤执法监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期间,该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过问课程安排及培训效果。其中在18日下午,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专门抽出时间,出席培训班结业式,就该局层面在构建“大法制”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巡驻法制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法制体制机制改革的必要性。实施法制体制机制改革,从国家层面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从执法活动现实看是认真解决规范执法“问题倒逼机制”的需要,从规范执法长远看是大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需要。二要充分认识实施法制体制机制改革的紧迫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面临的外部执法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实施法制体制机制改革,难以适应新常态下的规范化执法工作。三要迅速明晰新体制新机制运行规则。要着重从研究探索制定法制大队、各法制中队工作职责以及巡驻法制员的工作职责做起,要研究探索各机构的运行机制和隶属关系,要做到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作配合。四要迅速进入新规范新角色开展工作。各巡驻法制员要从“指导性、监督性、参与性、总揽性、独当性、发展性”等六个方面认真对自身进行角色定位,要以热忱的工作状态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五要积极大胆地进行实践探索。在思想上、行动上、步调上要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要迅速研究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考评机制、巡驻机制等制度,确保巡驻人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六要积极大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着重从落实学法用法、遵守规则规范、实现作为有为等方面勤学善思,进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七是要及时总结交流研究解决问题。要组织巡驻法制员定期进行总结交流座谈,主动发现新机制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同时要善于总结工作中得失,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上报。
在整场培训活动课程安排上,为了确保巡驻法制员尽快适应角色,胜任工作岗位,全面进入工作状态,不仅有该局领导对组建法制大队的背景和探索实施巡驻法制员工作机制的现实意义进行详细解读,并就巡驻法制员运行机制和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还结合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现实问题,安排该局法制教官就巡驻法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执法办案系统的深入应用、法制审核基本方法和应注意问题等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同时,为使培训更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还积极联系邀请县检院公诉侦监科、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等检法部门负责人就公安刑事执法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和解决途径与参训人员做专题培训和交流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