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国人关注,广大群众对吃上放心食品有着强烈的渴望,对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寄予了更高的期待。为此,该局积极顺应群众新期待,结合市局“2015秦风”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立足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石泉公安局《全县公安机关2015年“秦风行动”五打击工作方案》,采取多项措施阻击食品违法犯罪,全力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强宣传。切实将宣传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民警深入包联村组(社区)、学校、食品生产厂及私人食品生产作坊,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专题讲座、集中宣传等手段,就如何识别过期食品、食用“问题食品”的危害性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常识,向广大学生、群众及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从业人员进行宣传讲解。在此基础上,还利用石泉公安微信、石泉贴吧、微博等载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购买“问题食品”的意识和发现“问题食品”的能力,同时进一步给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箍上了法律的“紧箍咒”。
二是勤检查。会同食品监督所、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深入食品生产厂家、私人作坊、超市、饭店、熟食店等地,对生产厂家的生产手续是否齐全、食品来源是否规范、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生产标准进行全方位检查,并要求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五月份以来,该局会同职能部门先后检查食品加工厂20余家、私人作坊10处,共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处,全部提出整改措施,下发整改意见书,并与食品从业人员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是重打击。坚持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形成强大震慑。5月4日中午,中池派出所民警在中池集镇巡查时发现,一辆河南牌照三轮车上装着满满一车食品,在该镇集市上叫卖,周围群众纷纷围观。见此情形,派出所民警迅速联系中池镇麻柳食药监所,及时查验了该货摊。经查,该商贩为河南籍人,系夫妻两人,所售卖的食品是现场用简陋的机器制作,原材料用玉米,做成玉米条和玉米饼销售,该食品无质量合格证、原材料来源不明,生产工具原始,生产场地环境恶劣,界定为“三无”食品,民警责令货主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此案移交给中池食药监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