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积极开展“全面清理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2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近日,汉阴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公安职权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建立职权职责清单,加快公安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积极部署,专项推进。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公安职权职责清理工作由局长总抓,分管副局长主抓,法制部门牵头抓、责任业务单位具体落实。56日,该局组织专人制定下发《全面清理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公安职权职责清理工作全面开展。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该局将部分综合部门及业务大队列入推行权责清单范围,明确政工室、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指挥中心、消防大队等为7个具体清理单位,组织安排专人对具体包括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依法履职等10类权责事项进行汇总清理。

三、全面梳理,优化流程。严格要求。清理专项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对承担的职权职责和内设机构权责进行全面认真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权责清单必须规范列明权责编号、权责名称、权责类型、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联系方式等,力求部门权责可考量可评估。分类调整。部门单位领导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认真把关,组织本部门民警积极进行讨论,积极征询局领导、民警、群众代表意见,将汇总的权责事项按照保留、取消、下放、整合四类进行初步分类调整。优化流程建立清单各警种各单位对保留和整合的权责事项,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要求,优化权责运行流程,明确权责履行界限,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确定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和承办人员,进一步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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