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推进大会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 【字体:

 

    5月15日新分局召开全体民警大会专题推进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市文明办科长王红波应邀出席会议,并就创建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高新分局局长彭学军就如何开展创建活动,实现创建目标做安排部署,副局长曹俊平宣读了《高新分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全局100余名民警参会。

王红波科长怀着对高新区的深厚感情和了解,表示自己能来到高新公安分局介绍和指导创建工作,感到十分高兴和荣幸,他首先阐述了中、省、市各级领导对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视程度,介绍了市文明办当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和目标内容等情况,高度肯定了高新分局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视程度,及前期扎实有效开展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和氛围营造等工作。王科长重点就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应注意的创建程序、基本条件和工作重点等三大方面进行了培训讲解,为该局下一步具体实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彭学军局长就认真贯彻落实好王红波科长的指导意见,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各警种要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为抓手,以全面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和队伍战斗力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文明高效的公安队伍,围绕目标任务的实现,重点强调了三方面内容: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重要意义。一定要在本次创建活动中,让全体民警认识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提升民警综合素质、推进公安整体工作迈上台阶的必然要求;是体现公安机关以人为本、推进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履行职责使命、推进公安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严格标准,付诸行动,全面落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重在行动。文明创建不是一句口号,更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项具有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的系统工程。为使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分局研究制定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责任目标任务分解》。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根本目标。具体落实中,应抓抓好结合,统筹兼顾;抓好协作,通力配合;抓好收集,建立台账;抓好督导,纳入考核;抓好奖惩,严明纪律;抓好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共同谱写文明创建工作的新篇章,努力提高全局整体文明程度,推进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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