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扎实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县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排查隐患细之又细、整改问题严之又严、坚决堵塞隐患漏洞,全力确保全县公共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全县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任组长。定了《全县公安机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同时,还成立了治安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涉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网上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组等七个责任组,每个责任组确定了责任组长,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具体到人。

强化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到位。要求治安、消防、交警、国保、看守所、信息指挥大队等责任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任务和分工,分别围绕治安隐患、道路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监所安全隐患、涉恐安全隐患、网上安全管理隐患等七个方面为重点,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隐患不查清不放过,隐患原因不查明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踪检查,对行动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高限顶格处罚,公开曝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查获涉枪案件3起,收缴自制土火枪4支,钢珠300余粒,收缴气枪1支,仿真枪3支、步枪子弹15枚,现场封存关停炸药库1处;检查行业场所412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96处,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查办行业场所违规经营案件1起,并依法予以关停取缔;查办消防案件2起(未进行消防备案);查处道路交通违法201起,其中,醉酒驾驶2起,刑事拘留2人。

强化督导检查,通报追责到位。全县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该局督察部门加大督察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对各参战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台账、查阅案卷及工作记录。同时,深入到各辖区重点区域、行业、场所抽查管控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将严格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求政工部门积极宣传报道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并邀请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曝光,以案说法,引导舆论,营造声势。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