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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共核查涉爆涉枪涉危单位6家,侦办涉枪刑事案件6起,查获手榴弹63枚、拉火管78枚、雷管100枚、导火索260米,枪支7支,枪管2根,子弹996,管制刀具162把,仿真枪5把。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加强对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该局成立了由分管治安的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长为副组长,刑侦、国保、信息指挥大队、督察、看守所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下发了《石泉县公安局2015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该局2015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确保层层落实,严格考核,推动实施。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张贴《通告》、 LED屏、微信、微博等方式大力开展辑枪治爆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缉枪治爆工作的知晓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印发缉枪治爆工作的《通告》1000余份,在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副,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30余条,微博、微信、贴吧发布各类信息165条。同时,依托“三定强基”基础工作,以民警入户走访为契机,进厂矿、进学校、进村社、进住户,加强入户宣传,对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
三是打击处理到位。坚持强化涉枪涉爆类情报信息搜集,不断拓宽线索搜寻渠道,注重强化整体查缉管控,围绕关键节点、节假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和动态查控,充分发挥治安卡点“过滤器”作用,及时发现查缉枪爆物品。6月30日下午,该局城郊派出在入户走访时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1700余件,依法对违法当事人段某菊(女、汉族、1957年12月09日出生,系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双溪乡黄泥村人)进行了处罚。
四是防范管控到位。坚持管好重点人员,强化全县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管控,落实定期走访制度,严密防范重点人员从事枪爆违法犯罪,同时把涉爆单位的从业人员逐人登记造册,签订保证书。坚持管牢重点场所,进一步深化民爆物品创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涉爆物品的销售、运输、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坚持控住重点部位,集中开展非法贩卖管制刀具、弩、仿真枪专项整治,盯紧重点区域,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矿山等区域和超市、集贸市场、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收缴行动。坚持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在各节假日和重要敏感节点,治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联合对辖区涉枪涉爆单位开展了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整治,彻底消除涉枪涉爆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