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通报了关于榆林市公安政务微博工作中连续发生的两起违纪事件,学习了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使用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信工具有关问题的通知》、《紫阳县公安政务微博管理办法》,传达了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厅副厅长雷鸣放同志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肯定了全县公安政务微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微博、微公号的进一步管理做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所队管理人员在微博、微信维护中要区别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要做到公私分明,不能把个人喜好带到单位微博或者微信中进行表述。二是加强对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的管理,让部分不合当前公安管理主流的贴子“净化”,慎防不良信息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多用百姓语言,为民办实事。公安微博微信要多贴近群众,用百姓语言,不打官腔。除了宣传沟通民意外,应及时公布一切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如网上办事、网上受理、法律咨询等等。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公安工作助力。积极建立公安微博、微公号长效工作机制,重在与民众真诚的沟通,客观的表达,权威的回复,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和信任度,让公安微博、微信发布更有力量,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会议强调:一要准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要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全体民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上来。二要注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务微博的管理与监督,同时,对因工作设立的QQ群、微信群,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奖惩制度,对因不遵守政务微博管理工作制度、不履行管理工作职责以及未按审批制度擅自发布信息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违规设立、使用QQ群、微信群等即时通信工具,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以及发布不当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