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查处一起阻碍执行公务案件治安拘留1人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 【字体:

 

810,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安康高新区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对位于高新七路路口316国道北侧联盟村二组的张某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时,受到该张姐夫李某某、姐姐张某某等人的阻挠,严重扰乱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展开调查、化解和劝导工作,现场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经查,因高新区市政设施建设,高新区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于726向张某下达了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张某对此置若罔闻,对其违法建筑坚持不予拆除。执法大队决定于810依法对张某的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当日,张某召集其亲戚张某某、李某某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采取抱腿,躺在挖机里等蛮横行为阻碍执法大队依法执行公务。在施工现场,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首先对张某等人进行了耐心劝解,要求张某等人采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不得采取过激行为违法阻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工作,更不能违法无理阻碍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市政建设进度,在一番耐心劝解下,张某等人顽固不化,不仅不听取公安机关劝解,配合执法大队工作,反而变本加厉,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坚持躺在挖掘机里,不让机器工作,现场局面一度陷入僵局当中,致使市政建设工程延迟施工多个小时。

民警见状后,经请示分局领导同意,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对张某等人依法实施了强行带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视其违法情节,依法对张某处以7日行政拘留,对李某处以行政警告的处罚决定。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阻碍执行公务,违法阻工等行为,为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