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全力护航重点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紧紧围绕阳安二线建设、江南新区、杨柳新区建设\池河火电厂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深入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及重点工程建设周边环境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阻碍重点工程建设行政案件11起;治安处罚13人。侦办涉霸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4人,逮捕1人,移送起诉1人。查办涉霸行政治安案件23起,行政拘留24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张鹏任组长,县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工程施工建设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石泉县公安局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石泉县公安局重点工程建设环境整治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投资环境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警种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职责任务,为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对全县重点工作及骨干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各派出所为辖区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包联派出所的县局领导为责任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维护本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秩序,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前介入、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是主动化解纠纷。该局对摸排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规范建立了管理台账,逐一落实了县局领导包抓责任制。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矛盾纠纷深入摸排,密切掌握动态,努力协调化解,消除和预防各项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定因素。同时,对该县重点工程部分龙头建设项目,采取专警进驻重点工地,抽调经验丰富的民警进驻施工现场,现场办公、零距离服务。今年以来,共排查整改涉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隐患31起,调处涉重点工程建设矛盾纠纷50余起,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苗头5起。

四是积极开展周边环境治理。全县重点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周边治安环境跟进治理,对有可能阻工堵路、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扰乱工程建设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遏制和消除。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方与周边村民的利益关系,确保企业公司依法施工、群众依法行为,努力创造和谐共赢建设环境。

五是严查重处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无理阻工、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干扰和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依法严查重处,绝不让案事件或矛盾纠纷影响到企业和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5年9月11日,曾溪镇居民张某华、王某平驾驶自己工程车封堵阳安复线中铁二十五局一号搅拌站大门,以此要挟工程项目指挥部接受该二人承揽阳安复线四、五工区运输石子的工作。接到报警后,该局治安大队、曾溪派出所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在查清张某华、王某平采取过激行为强揽项目工程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后,该局依法对该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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