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防烟花爆竹引发爆炸、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紫阳县公安局按照“中、省、市、县”统一部署,积极会同县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一、严格审批,确保运输、燃放安全。治安部门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对于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和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单位,严格审查资质和相关安全设施。对于县境内运输烟花爆竹的,严格把关运输车辆资质、运输路线、运输数量,确保万无一失。1月12日,治安大队召集全县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培训、传达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落实发货“四必查”和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卸货前的治安部门核对制度,从源头上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文明燃放。针对春节期间群众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的特点,为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燃放,治安大队主动协调宣传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LED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新型媒介,广泛宣传《城区禁放通告》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引导群众春节期间到政府指定地点燃放,严格遵守禁放相关规定。派出所民警对辖区爆花爆竹零售业主,主动上门送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单,指导业主安全存放和销售。
三、全面检查,消除治安隐患。春节是传统的销售旺季,各基层派出所联合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单位迅速开展集中安全大检查,主动发现,坚决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伪劣超标产品、超量储存、无证经营等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监部门落实县城主城区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零售点“两关闭”,零售经营户“三严禁”,批发企业“六严禁”等工作。目前,共开展安全大检查2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61家,发现安全隐患19处,整改17处,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起。
四、加强监管,严格管控。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加大对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部位的全面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公安检查站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监管,落实登记查验、核对工作,严防非法运输及违规产品进入我县。同时,主动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应对因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快速妥善处置。
五、齐抓共管,信息共享。为有效遏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大气污染,治安部门主动与安监、工商部门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情报互通。民警发现有违规销售的有关情况和安监、工商部门发现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对方,达到及时取证、及时查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