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推行“十小警务”纪实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4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春风化雨润民心

----岚皋县公安局推行“十小警务”纪实

 

 在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翻开社区民警《工作日志》,一桩桩、一件件平凡的事例,记录着民警服务民生的实践历程,彰显着为民情怀。岚皋公安的“十小警务”行动,象和煦的春风,温暖了岚皋大地;更象绵绵细雨,滋润了群众心田。

村民的一头耕牛在密林中走失,四季警务室民警用警车喊话器播放母牛叫声“引牛下山”,帮助群众找到走失3天的耕牛,在群众中传为佳话;

通过开展“搭桥服务”, 新城社区民警为一名老“上访户”找到一酒店清洁员的工作,解决了她家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一名群众的行李箱在一商店门口丢失了,滔河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连续一昼夜查看大量视频资料,最终帮群众追回;

一健忘症老人在风雪中迷失了回家的路,老城社区民警将他带到警务室取暖,连续查找一昼夜,终于联系到他的家人,将他送回家中;

群众反映一小孩把雷管当“玩具”,社区民警以此为线索,穷追不舍,破获一起私藏民爆物品案件,消除了一起重大隐患;

一妇女因丈夫酗酒家暴爬上楼顶欲轻生,社区民警在寒风中陪伴她“聊天”5个多小时,终于将她劝下楼,并治安处罚了她的丈夫……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仅是岚皋县公安局推行“十小警务”的沧海一粟。据统计,近5年来,全县社区民警在开展“十小警务”活动中,组建各类“小帮手” 2215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892件(次),排查化解各类“小矛盾”、“小纠纷” 4213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130余起,摸排帮教“小对象” 869名,主动查办各类“小案件” 2015起,排查整治各类“小隐患” 1685处,为民做好事、办实事700余件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受到岚皋城乡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出色的基层基础和群众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维护稳定工作。近5年来,岚皋各类发案特别是重大案件持续下降,全县连续5年无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越级群体上访事件,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无重大火灾及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无重大“民转刑”案件,连续5年 “两率一度”测评名列全省前列,连续5年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和“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以小见大  科学设计

破解社区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如何考核”难题

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侦查破案,服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社区警务工作的重心,也是公安工作发展的方向。2012年,岚皋县公安局党委审时度势,做出来“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以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具有岚皋特色的民生警务品牌”的部署。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同志亲力亲为,深入基层走访各界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他认为,民生无小事,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我们司空见惯的一些小事,对每个家庭、每名群众而言,却都是百分百的大事。事虽小,但事关民心向背、关乎民生福祉。我们只有坚持从认真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小事情、小问题,敢于不畏难、不退却,不抛弃、不放弃,才能营造出“警爱民、民拥警、警民鱼水情”的生动局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一个为社区和农村警务“量身打造”的从大处着眼、细微处入手,积小成大、聚少成多,积小安为大安,集量变为质变,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的“十小警务”最终历练出炉,用郭局长的话说,推行“十小警务”,目的就三个,就是让社会治安更稳定,让千家万户更和谐,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要求全局民警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务求取得实效。

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包括“十进”、“十小”、“十要”三个部分。“十进”即要求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进上访、缠访人员的门,进矛盾纠纷当事人的门,进重点管控对象的门,进在逃人员亲属的门,进留守人员的门,进治安积极分子的门,进流动暂住人口的门,进社区、村组干部的门,进个体工商户的门,进治安重点单位的门”;“十小”、“十要”即社区民警联络组建“小帮手”,编制治安防控网,要顶事管事,发挥作用;摸排帮教“小对象”,优化辖区治安环境,要有效管控,帮教有力;排查化解“小纠纷”,甘当矛盾“灭火器”,要息事宁人,防止升级;主动查办“小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快查快办,公平公正;及时清理“小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要整改到位,不留后患;高调营造“小环境”,建立警民鱼水情,要创新务实,服务大局;适时提供“小服务”,全心为民谋便利,要务实高效,热情周到;高度重视“小建议”,改进提高勤务水平,要立行立改,赢得满意;注重搞好“小防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群策群力,讲求实效;认真履行“小职责”,树立良好公安形象,要公道正派,勇于担当。

岚皋公安“十小警务”是一个循序渐进、以小见大、注重积累的系统工程。“十进”解决社区民警“怎么干”的问题,“十小”解决社区民警“干什么”的问题,“十要”解决社区民警所要达到的工作效果考核问题。三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要素体系。

几年来,该局以“十小警务”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搭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引导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在做好各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更好地为服务群众,进而实现整个公安工作的提升,达到做实“小创建”、构建“大平安”,做好“小互动”、传递“正能量”,做优“小服务”、架设“连心桥”,做细“小帮扶”、传递“大温暖”,做强“小管理”、预防“大恶丑”的目标。

201457日,岚皋县委书记周康成同志深入岚皋公安局基层所队调研时,对该局开展的“十小警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十小警务”设计科学、创意先进、细节到位,是主动出击、积小为大、以小控大、以小保大、以小为大的具体体现,保证了全县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工作成效和亮点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

强力推进  常抓不懈

让“十小警务”根植警心、唱响主旋律

郭局长经常告诫全局民警,群众欢迎、拥护的举措我们就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为了确保“十小警务”得到全面推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台阶的目标,岚皋公安局采取强力措施,狠抓“十小警务”的落实。

----抓好思想发动,打牢思想基础。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把“十小警务”作为公安机关工作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作为抓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的有益途径,要求民警对“十小警务”熟记内容,入心入脑,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局党委连续5年将“十小警务”列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品牌工程,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基层所队逐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治安部门成立专门的督导、考核机构,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和考评工作,定期研究调度“十小警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长期、管用的制度措施。

----推行“台帐”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各派出所、警务室全面建立“十小警务”工作台帐,纳入对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政工、督察、治安部门定期抽查、汇总、通报“十小警务”开展情况,结合走访评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和解决。

----加强警务室建设,创造“拴心留人”工作环境。协调有关乡镇落实了全县19个警务室的办公用房,统一了警务室外观标识,投入资金40余万元开通了“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监控网”“三网”,解决了警务室的交通工具,为警务室民警配备了全新的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大容量硬盘等技术装备,落实了社区民警进“两委会”班子和生活补贴,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强力推行社区民警“双向积分”考核。从去年开始,在全县派出所和警务室全部安装“双向积分”系统,全面推行“双向积分”考核,局长与10个派出所所长签订“双向积分”落实责任书,将“双向积分”工作列为目标责任考核的核心项目,举全警之力扎实推进。针对基层部分民警电脑操作技术差、对“双向积分”系统不熟悉的实际,一方面组织基层民警到西安等地参观学习,到城区警务室跟班作业,强化培训,一方面从县局抽调擅长计算机操作的民警到基层警务室现场技术指导,通过相互交流学习,19个警务室的民警很快就熟练掌握了“双向积分”系统并进入了工作状态。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中,结合“十小警务”活动的开展,全面收集社会信息,强化社区防控,社区民警白天抓业务,晚上抓录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近两年来岚皋县公安局总积分位列全市第一,有3个派出所积分位列全市前5名,3名民警积分囊括全市前3名。

----坚持典型引导,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城关新城社区等警务室和魏诚、胡巧媛等社区民警在推行“十小警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在全局范围内推广,丰富内涵、拓展外延,不断创造亮点、经验,为“十小警务”注入新的活力,相互促进,整体提高,大处做好,小处做到位,扎实完成各项社区警务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潜心实践  滴水穿石

让“十小警务”春风化雨,惠及民生

派出所民警特别是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是“十小警务”的践行者,紧密围绕社区警务服务广大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侦查破案、服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开动脑筋,各显神通,努力把“十小警务”做深、做实、做细,在潜移默化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夯实公安群众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

----联络发动群众,组建“小帮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各地社区民警整合治安信息员、法制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红袖章”队伍为治安“小帮手”,建立微信、QQ等“六圈”群,加强沟通联系,分组对背街小巷进行治安巡逻,协助巡警做好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主要街道等人口密集区的巡逻。

20137月初,治安“小帮手”、新城社区“红袖章”老年巡逻队,在菜市场发现可能施加有“豆芽素”的毒豆芽后,随向社区警务室报告。县公安经确认布控,于79日出动刑侦、治安、派出所30余警力,现场查获毒豆芽200余公斤、非法添加物质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一举彻底铲除了这一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心腹之患”。

 ----摸排管好“小对象”,积极开展“小帮教”。社区民警针对辖区有轻微违法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实行登记建档、盯死看牢与教育感化、温馨帮助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孩子们走出正确的人生轨迹。

2013年,新城社区民警对本辖区有劣迹的20余名“问题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配合社区采取“一帮一”的管控帮教措施,教育感化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使他们回归社会,实现了无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排查化解“小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社区民警在走访群众和街巷摸排以及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过程中,注意发现可能引起案件的纠纷,要求及时赶到,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三调联处”,灵活运用“53212”工作法,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防止矛盾升级。

20148月,41岁的江苏昆山人朱某随岚皋女友罗某来岚租住在城关镇方垭村,后因两人感情等原因经常争吵,愈演愈烈,朱某同罗某的家人、邻居等关系恶劣,且经常酒后滋事、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酒后欲跳楼自杀等过激行为,甚至扬言不解决好同罗某的感情纠纷就将罗某的父母杀了。社区民警先后20余次登门调解处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年时间的反复工作, 2015724日,终于促成二人达成“罗某赔偿朱某一定经济损失、二人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罗某自愿离开岚皋,不再纠缠罗某及其家人,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20146月,湖北一包工头吴某在湖北某足浴店恋上岚皋籍洗脚妹李某,虽然两人各自有家庭,但仍然玩起了“婚外情”,导致吴某离婚、儿子出走。吴某追李某到岚皋县,但作为两个孩子母亲的李某拒绝离婚和吴某重新组建家庭。人财两空的吴某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在背包中藏着一把菜刀欲与李某及其丈夫拼命。社区民警闻讯后,一面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做其思想工作,稳定其激动的情绪,防止其走极端;一面耐心劝导,让其通过合法程序解决两人的纠纷。同时将吴某列为重点关注和稳控对象,安排专人监视其行踪。社区民警不厌其烦,积极同吴某的亲属联系,努力联系到其前妻,通过其前妻来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在社区民警以及其亲属的劝说下,最终吴某接受了调解解决的建议,回到湖北老家重新过上了正常生活。通过社区民警的不懈努力,终将一起扬言杀人的“婚外恋”纠纷成功调解,挽救了两个家庭。

----主动查办“小案件”,赢得群众满意。社区民警注重对辖区小偷盗、小诈骗、小伤害等“小案件”的立案破案,主动与刑侦、治安部门以及卫生、食(药)监、消防、工商、安监等部门协同作战,常态化开展“破小案,暖民心”行动,积极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201566日,岚皋县医院住院部一家庭贫寒的食道癌患者1500元现金被盗,痛不欲生。社区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立即赶赴现场认真现场勘验,安抚受害人情绪,同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调取医院所有监控视频,发现是一女性嫌疑人作案。随后社区民警又发动群众在城区周边展开大量的辨认工作,最终锁定未成年嫌疑人熊某,通过做其监护人的工作,赔偿了住院病人的1500元,受害人感激不已。

---及时清理“小隐患”,增强群众安全感。社区民警扎实开展“缉枪治爆”活动,加强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黄赌毒”检查,加强对出租房治安监管,及时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和校车隐患。

2014326日晚,岚皋县公安局新城社区民警在安全检查中,成功查获并及时收缴一居民在住宅区非法储存的11箱两吨多高危液体丙酮。据随后赶赴现场的县消防大队参谋介绍,如果这11箱丙酮引起爆炸,方圆500米将夷为平地。

----适时提供“小服务”,全心为民谋便利。广大社区民警牢固树立民生意识,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老百姓做好事、办事实、解难事,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和民警的满意度,和谐警民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岚皋县城关镇东新村50多岁的村民刘德刚,因小儿麻痹后遗症常年瘫坐轮椅,与年事已高的哥哥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艰辛。2012年秋天,岚皋公安局新城社区警务室民警走访后将他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千方百计帮他们申请到城镇低保,几年来社区民警视他们为亲人,经常上门探望,帮忙打扫卫生、干家务,节假日还自费购买米面油盐等生活用品看望,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兄弟二人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注重搞好“小建设”,结合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推行建设,社区民警组织小区居民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加大警铃入户、商户联防、邻里守望、安全车棚、出入小区刷卡等防范措施。全县商铺安装监控摄像头1303个,警铃入户235户。

与此同时,社区民警高度重视“小建议”, 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有关领导、“两代一委”、执法警纪监督员、村(社区)干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局纪检、督察、政工部门不断加大对警风警纪、执法程序的纪检监察督察力度,着力规范社区民警“小权利”,坚决杜绝乱扣滥罚、以罚代管、不作为、乱作为、执法随意性大等极易伤害群众利益和感情的问题发生,坚决铲除为民办事推诿扯皮、执法态度生冷硬横以及耍特权、摆威风、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不良现象。

通过推行“十小警务”,全县公安工作和民警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基层民警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牢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成为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行动;民警的服务态度、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四难”问题和“冷、硬、横、推、拖”现象得到根本扭转,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升,与群众的感情更加贴近;基层民警更加重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小事情”,大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情得到认真解决,一批影响群众生活的小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易激化的小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可能影响稳定的小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危及群众安全的小隐患得到及时排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一些影响队伍形象的小节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岚皋县城关镇80多岁的退休干部、全省道德模范谢克章深有感触的说道:“在我看来,这些年岚皋公安机关最大的变化,不是房子更新了、车子更多了,而是民警的工作作风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更加亲民了,更加重视群众的小事了。”

岚皋“十小警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2015年初,副省长、公安厅长杜航伟在岚皋调研时,对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以来,安康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对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进行了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安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在公安简报上批示:岚皋公安局执行“十小警务”这一民生警务模式就是立足群众路线教育的具体实践,从实际行动上诠释回答了“为何从警、如何从警、为谁用警”这一根本问题。希望通过这一活动能进一步树立为民宗旨,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本领。20141218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推广岚皋社区民生新警务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推广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先后有省内外数十个市、县公安机关派员来岚皋考察学习“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受到主流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安康日报》、陕西政法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对岚皋公安“十小警务”和“民生警务”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安全总关天。只有做好小警务,才能筑起大和谐。岚皋公安,正沿着这一道路砥砺奋进,续写平安和谐新篇章。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