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平利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理规范、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万志同志主持,局党委委员、全局各部门负责人及内勤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县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对各部门法定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全县公安机关所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权力等10类权力范围。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指挥中心要做好协调指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民警对本部门职能管理范围行使的权力按本方案要求进行清理。二要严肃对待,加强研究,明确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任务。要熟知内容,明确任务,对照要求,强力推进。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规范性文件、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执法类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形成行政职权目录;要对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明晰职责分工,规范运行流程,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三要落实责任,协作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与市局对口部门和县政府的工作沟通、联系、交流,确保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名称、归类、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规范准确。同时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清理工作在5月3日以前全面完成,对组织不力出现排查缺失、管理缺位的,要坚决责任倒查,进行问责。
会议还安排政工监督室牵头,抽调指挥中心、治安、刑侦、法制等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局4月份安排部署的6个大项1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