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至4月7日,紫阳县公安局抽调专人,联合治安、国保和派出所警力,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中小学100所、幼儿园42所。
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听取汇报、师生反馈等方式,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等4个大项33个小项的建设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逐项逐条、逐校逐园一一对照检查。发现全县242所中小学、幼儿园在安全防范工作方面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城区及集镇中心学校、幼儿园在校园专职保安派驻、人员备案、宿舍管理员等人防建设方面,头盔、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警棍、自卫喷雾剂、强光手电、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应急通道畅通、校门口隔离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完备、危险部位警示标志等物防建设方面,门卫室紧急报警装置、入侵报警装置、视频覆盖、图像储存、技术防范系统标准等技防建设方面,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
针对本次大检查结果,县局进行了归类整理,分析研判,并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要针对学校、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因地制宜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共性问题,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多渠道、多途径共同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迈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