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会议及全市规范执法暨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会议精神,推进石泉县公安局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及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争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5月24日,该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全县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争创工作,进行措施再研究任务再部署责任再落实。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主持会议,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小康、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全局各所队室副职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
针对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在认真学习全市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及杨尚伟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全警思想,确定在深化落实“所防所侦主责化”和“大刑侦”工作机制基础上,积极建立完善合成化刑事侦查新机制、建立完善全网化联动现场勘察新机制、建立完善一体化打防主业主责新机制、建立完善联动化情战捆绑新机制、建立完善高效化警企协侦新机制、建立完善实战化侦查练兵新机制、建立完善明晰化考核奖惩新机制、建立完善广角化宣传工作新机制等八项打击犯罪新机制,全力推动我局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奋力实现可防性侵财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目标。
会议要求,全体民警要认清形势,狠抓措施落实,全力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一是当前形势严峻,务必立即扭转。近年来,全县刑事犯罪案件总量依然较高,特别是以入室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为主的侵财犯罪案件比重较大,破案打击率较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打防手段迅速扭转。二是上级要求很严,务必无条件执行。全省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领导分别就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均对专项行动提出了严格要求,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新的机制很实,务必真正运行。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该局党委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打击犯罪八项新机制,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局党委要求,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切实发挥新机制在形成打击“盗抢骗”犯罪全局一盘棋,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打击破案责任很清,务必彻底担当。会议下发了各所队辖区积案破案责任清单,明确了破案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破案时限,对有破案条件的,限期销号,全体民警需立即行动,穷尽手段,迅速掀起打击“盗抢骗”破案攻坚高潮。五是督察问责很快,务必规避问责。省市公安机关部署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后,上级纪委、督察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考评制度、追责办法,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打击防控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控发案、倾尽全力多破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会议还传达了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暨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推进会议精神,认真分析了我局在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明确了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就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强调: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正视自身面临的问题,明晰上级公安机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争创任务再明确。针对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场所管理、执法公开建设、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示范单位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重点工作按期完成;三是工作责任再落实。明确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直接责任人,巡驻法制民警为审核把关责任人,办案民警为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连带责任人,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四是巡驻职责再夯实。驻所法制员除原有职责任务外,增加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及派出所案管室管理职责,要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履行好法制员职责,为一线执法单位把好第一道关口;五是督察考评再加力。该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月考评制度,对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不整改的单位,该局警务督察部门将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