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近日,旬阳县政府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有关问题。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消安委副主任、县公安局长张成功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全县消防工作有关问题的汇报,进一步明确了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大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石,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县的消防安全环境持续稳定,近三年全县没有死亡火灾事故发生。但从统计情况看,全县的火灾起数、经济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分析致灾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暴露了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监管履职不尽责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

会议强调,全县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必须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底线思维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扩宣传。消防安全工作要打破“消防工作是公安局、消防大队的事情”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发力的意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要学清楚、学明白,真正达到入脑入心。二是补短板。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轻重缓急,从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夯责任。要按照县消安委根据《消防法》明确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职责分工,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这两个责任是法律赋予部门必须作为的职责,如果因为落实责任和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火灾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予以追责。

会议要求:一是要传导压力,夯实火灾防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二是要预防为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认真从全国重大火灾事故汲取教训,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类火灾高危单位的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查找隐患,限期整改。各镇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平台,主要针对小单位、小场所等火灾多发场所进行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三是要标本兼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人员装备建设,按照市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尽快完成县城消防规划编制。加快推动卫星消防站、蜀河镇级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逐渐壮大消防队伍,增强我县灭火抢险救援力量。四是要全民动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消防宣传教育贯穿到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始终,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创新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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