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县政府在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县“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贯彻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短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炜,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成功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点评了全县“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城关镇政府等单位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增强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打击工作的实效性。各镇、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在充分调研分析本地秋冬季社会治安形势的基础上,紧紧盯住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和破案攻坚。要将打击重点和锋芒对准入室盗窃、扒窃、盗窃机动车以及通讯网络诈骗等“盗抢骗”犯罪。完善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平台和破案新手段,全面提高打击“盗抢骗”犯罪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广泛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四进”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报刊、电台、互联网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决心,及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同时,在确保不泄露侦查手段的情况下,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震慑犯罪,鼓舞发动群众。三是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公安、检察、法院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公正高效,依法严厉打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结合全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三个精准防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盗抢骗”违法犯罪案件倒查制度,注意发现防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涉及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要发挥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评估作用,严格落实奖惩,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局面,牵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早见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广泛发动,纵深推动。各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负总和检查督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要夯实工作责任,提高协作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将各项严打整治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树立一盘棋思想,领责履责,凝聚合力,把各自的职能作用发挥到最大,杜绝有令不行、推三阻四、衔接不畅、冷硬横推。三要发挥职能优势,促进效能提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公正高效,依法严厉打击。要结合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三个精准防范”的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跟进。四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省、市的总体部署,紧紧盯住突出问题,强化措施,多策并举,完善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平台和破案新手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和破案攻坚,确保打得准、打的狠,提高侦查打击的能力和水平。五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成效。一是要强化督导,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发挥好考核督导的杠杆作用,力争专项行动最佳效果。二是要加强整改,考核通报排名落后的单位,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迅速整改、迎头赶上,直到排名进位为止。三是要加强宣传,要坚持务实务虚两手抓,提高信息、战果的见报率、上网率,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为“两率两度”问卷调查打好基础。
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各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队室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刑侦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