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10.24”榆林市府谷县爆炸事故教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10月25日,紫阳县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高度重视,强势推进。自在全省公安机关民爆物品排查整治紧急视频会议后,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并迅速制定了印发了《民爆物品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政府拔付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同时,该局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迅速制定了下发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储存使用民爆物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及《涉爆重点人员分级管控机制》等文件,要求辖区派出所严格贯彻落实。同时,各辖区派出所按照方案要求迅速组织民警深入涉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治。
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治安部门联合县安监局深入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进行链条、拉网式筛查,重点检查爆炸物品来源、流向以及仓储设施、守卫力量、看护保管制度和防护措施等,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第一时间将整改通知书送达所在单位,抓好监督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从业单位,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停并吊销有关许可证照。目前,已对全县3家爆破作业单位和4家烟花爆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将整改结果报辖区派出所及专项检查组进行复查,同时停止了相关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的使用,对爆破作业单位储存的民爆物品予以封存。
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做好宣传。向群众宣传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社会危害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该局还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手段,发动群众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的威慑,督促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截止目前,共印发《通告》2000余、《承诺书》20000余份。
目前,第一阶段对涉爆单位自检工作全面完成,下段将与各重点农户或人员签订《承诺书》,收缴散落在社会上的民爆物品,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