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发安康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稿件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4年11月10日,《人民公安报》五版用二分之一版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大篇幅刊登安康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文章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正文如下:

编者按: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四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没有执法的规范就没有队伍的规范、业务的发展、形象的提升。陕西安康、福建厦门两地公安机关不断探索、锐意创新,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此刊出两地主要做法,供读者交流。

打造执法系统工程 做精管理体系

   安康:攥紧“铁拳”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规范执法必须攥紧‘铁拳’,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这是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规范执法始终坚持的一条“铁律”和“底线”。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坚持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指向,紧扣规范执法主题,着力“打造一把手工程,做实基础保障;打造执法能力工程,做优软实力;打造执法标准工程,做精管理体系;打造执法监督工程,做细绩效考核;打造执法形象工程,做强公信力”,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跨越发展。

  2010年至2013年,安康市公安局连续4年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胜单位”。2013年在陕西省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公安重点工作考核中夺得“双第一”。2014年,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中,安康市公安局居陕西省第一,被评为陕西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

处警过程中,一句话锁定嫌疑人

合法“取证”,果断“亮剑”

  8月16日10时55分,汉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刘某报警,称吴某家人在其土地上建房受伤,请求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处警全程摄像。进入房屋一楼发现吴某的父亲倒地,身旁有一把椅子。吴某的父亲对民警说:“刘某把我打了,刘某可能在楼上。”在二楼楼梯口又发现吴某的母亲邹某倒在地上神志不清并在呕吐。民警在二楼一房间墙角处将手拿一块砖头的刘某抓获。二位伤者立即被送进医院急救,邹某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父亲受重伤无法言语。民警及时将警情反馈所长及110指挥中心,并将接处警记录、视听资料及案件移交刑警队侦办。

  刘某面对民警的讯问百般辩解,称受害人是自己摔伤的,现场又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和痕迹。本案唯一的直接证据,就是民警处警时拍摄的视频资料——吴某的父亲对民警说:“刘某把我打了,刘某可能在楼上。”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后,办案民警坦言:“如果当时没有这段视频资料,刑事拘留刘某很困难。”这是安康市公安局规范接处警和同步摄像录音取证的一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把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执法质量、保障执法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设置;统一制度,规范管理;统一流程,规范使用;统一式样,规范台账;统一防范,规范看管;统一主体,规范监督”的“六统一、六规范”要求,全市11个县分局全部建成标准化执法办案中心,124个派出所完成办案区第二次升级改造,建立代保管物品登记等12种台账,安康市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自由量裁权标准等制度规范200余件,形成覆盖全警的执法办案标准体系。

  同时,他们以信息化规范执法源头管理,大力推广3G实时传输、实时网络对讲等新一代执法记录仪,安康市执法民警配备率100%,实现执法活动可视同步、定位监督实时同步、扁平指挥对讲同步。2013年以来,安康市各类案件网上流转比率达100%,全市13个公安接待大厅,150余个户政、信访、车管、出入境窗口,300余个执法办案、监管场所全部安装高清视频探头,执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刻制光盘,锁定证据,随案保存管理。

  2012年,汉阴县公安局和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紫阳县公安局连续10年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

不因处罚了事,化解才是目的

 既要“案结”,还要“事了”

  8月11日,安康市汉滨区周某与刘某因口角引发打斗,刘某将周某手指咬伤,周某将刘某面部抓伤。案件调查期间,周某多次到派出所让刘某支付医疗费用,刘某拒不支付。派出所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刘某处以500元、周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医疗费用赔付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而周某对派出所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汉滨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9月中旬,汉滨分局审查案卷证据材料:有双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物证、卫生院诊断证明等证实,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周某主动申请撤回复议,复议机关决定准予撤回。至此案结事了。

  “不因处罚了事,化解才是目的;既要‘案结’,还要‘事了’”,这是安康市公安局规范执法坚持的一条原则。

  工作中,安康市公安局把提升执法能力放在首位,从创新法治理念教育、创新执法技能培训、创新执法人才建设入手,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通过建立局所队长集中培训、法制员跟班轮训、一线民警全员培训、文职辅警务实培训的“四级分类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民警旁听庭审、执法比武竞赛、典型案例剖析、规范执法大讲堂等活动,开展优秀法制员、复议诉讼能手、法制专家等评选,目前安康市民警人均每年参加执法培训16.5天,有30多名民警入选全省执法人才库。

  与此同时,全力推行阳光执法,在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建立警务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举报投诉等11类执法公开事项,推行“简单案件一日查结、复杂案件一周查结、疑难案件一月查结,公开办案民警、办案依据、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办案进展”的“三个一、五公开”举措,以“一网、一线、一制”为载体,在11个县分局设立“网上公安局”,“键对键”服务群众,使执法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据统计,近年来,安康市共召开规范执法推进会、经验交流会100余场次,创建各级执法示范单位60余个。

三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

 攥紧“铁拳”,办成“铁案”

  9月11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公开 开庭宣判于某等3人不服白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件,经白河县人民法院分三案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后认定,依法维持白河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于某等3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这3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表明,案件不管大小,公安机关只要攥紧“铁拳”办成“铁案”,就不怕“翻案”。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建立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把手主抓、项目化管理、警种联动推进、奖惩通报、经费保障”五项机制,市局党委成员每人包抓1至2个基层联系点,实行“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实施措施、一抓到底”,形成法制统一规划、部门分工负责、警种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他们通过建立执法研判预警、执法巡视督导、执法问责联动、执法问题查改、警种垂直考评等一系列制度,使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执法质量每一个细节,层层把关;对执法不规范、涉警投诉的单位挂牌整改,责任倒查,一票否决。同时,明确各级法制员履行执法监督员、管理员、质检员、小教员等职责,严把基层执法办案初始关,定期开展行政拘留执行、刑事立案、接处警、另案处理、取保候审、交通案件现场处理等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所办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