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召开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1月6日,岚皋县公安局组织召开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传达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县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同志主持会议,局党委班子成员,各所、队、室负责人及刑侦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市局《关于调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通报了全县公安机关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警种要牢固树立“肯硬骨头”思想,坚定攻坚克难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破案、追逃工作任务,对县局下达的任务认真梳理,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实现“追赶超越”。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考核,严格奖惩。结合出台《岚皋县公安局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考核办法》和《岚皋县公安局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奖惩办法》,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考核,落实对专项行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加强督导,倒查责任。各部门、各警种要定期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依据县局制定的“三查”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案件防不住,有案不能破的所队实行责任倒查。同时党委班子成员要分别会同督察部门每半月深入基层一线一次,对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三是强化通报,问责问效。对各部门、各警种开展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汇总,每半月一通报,落实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治安混乱、侵财犯罪突出、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地方挂牌整治,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期通报排名靠后的部门将由局主要领导对所队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经约谈仍无起色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四是强化督捕督办,克难攻坚。对近几年的未破案件进行逐一梳理,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确定11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予以县局督办。以“命案、历年、盗抢骗”三类逃犯为重点,确定10名网上逃犯予以县局督捕。同时,积极同外地办案部门逐一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争取逃犯投案自首,制作“致在逃人员及家属的一封信”,并落实刑警大队领导亲自上门发放、规劝,最大限度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警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平安岚皋订阅号、岚皋公安今日头条、岚皋公安微博、岚皋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新型宣传渠道大力宣传防范“盗抢骗”安全知识和工作成效,同时,通过散发宣传单、设置警示公告板、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商场、超市、社区、广场、群众聚集区等重点场所和部位讲解、发放“岚皋县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的通告”,全面揭露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犯罪伎俩,提高广大群众对侵财犯罪的鉴别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努力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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