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季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各类安全隐患突出,社会治安防控压力逐渐增加。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岚皋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4个月春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总体稳定。
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顺利实施,该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治安、国保、消防、督查各部门及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岚皋县公安局春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涉枪涉爆涉危单位、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领域为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民爆器材的管理及使用、烟花爆竹的运输及燃放、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安全、大型活动举办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责任。该局落实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检查专项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派出所按照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治安大队、督查大队负责督导各派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及汇总上报。严格落实“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将检查和整治工作责任精确到个人。
明确重点,扎实开展专项行动。针对涉枪涉爆涉危单位。该局组织专项检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二次突击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实物核对、查阅台帐等方式,详细检查实物台账、物品存放、安防设备等情况,并与各涉枪涉爆单位签订了涉爆单位安全责任书。加强和规范涉爆涉枪涉危物品的管理,确保民爆物品在管理、使用、储存等环节安全、规范,更好地防患于未然。要求涉枪涉爆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措施,确保民爆物品各个环节安全管理。截止目前,共检查涉爆单位2家,涉枪单位3家,武装守护押运公司1家,签订安全责任书6份,下达限时整改书1份。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该局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面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各派出所深入辖区烟花爆竹存放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烟花品种情况、销售情况,查看行政许可执照、防火设置情况,重点对是否设有醒目危险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资格培训及防火、防雷设施情况进行细致检查。截止目前,该局联合县安监局排查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单位36家。围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开展细致检查。民警实地走访各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对校园安保在岗在位,进出人员登记、消防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等内容进行逐一检查。要求各学校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继续深入落实门卫人员制度,尤其注重保护上、放学时间段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对校园周边存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治安重点人员进行深入摸排。同时对校园周边流动商业摊点、网吧开展集中治理,切实保障为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针对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规范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切实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地举办。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岚皋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各类大型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事前报告审批、明确安全责任、严格实施方案等步骤,并针对消防安全、人员疏散、场地设施等各环节开展检查督导,对不具备开展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保证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