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管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6+5+X”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环高新智能防控圈,41,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信选主持会议并讲话,高新公安分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城管局、规划局、社区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深化改革和推进公安“四项建设”,初步建立了防范、控制、管理、整治于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警预防能力、打击犯罪能力、整体防控能力、基础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高新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补齐短板,不断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全面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把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高新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逐一制定项目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推进,形成“党工委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参与、社会发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明确各自在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的职责任务,各负其责,抓好落实。要加强配合协作,密切各项工作的对接,推动社会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覆盖,一体化运行。要加强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增强治安防控的社会效果。要统筹兼顾、保障到位。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力度,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和相关人员的经费保障,从人、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顺利实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建设。要及时跟进、加强督导。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要作为平安建设、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奖惩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综治部门要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考核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执行本实施意见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和终期考核,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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