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省厅刑侦局副局长徐枫到石泉调研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824日,省厅刑侦局副局长徐枫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陪同下,深入石泉县公安局调研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小康,以及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刑侦、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参会。

座谈会上,石泉县局汇报了县局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和需要破解的问题。与会局领导、刑侦、治安、法制、政工等相关警种的同志围绕主办侦查员执法办案的基本流程、责权划分和推行主办侦查员聘任后侦查员队伍的工作状况和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对推行侦查专业化建设的影响以及对完善相应的职业保障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在调研中,徐枫副局长详细了解了县局开展制度改革的情况后指出,石泉县作为安康市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县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度体系形成也具备特色。就进一步做好这一重点改革工作,他强调:一要充分理解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概念和改革主旨精神,突出主办侦查员在办案中的权责和对队伍建设的整体促进作用。二要坚定信心,高度重视。公安部、省厅对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很重视,石泉要在充分体现主办侦查员责任和权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系列配套制度和形成新的侦查工作机制,要建立能上能下的侦查办案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三要与大部制改革和公安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紧密结合,继续进行深入的探索试行,从工作实践中推行出经验,不断完善,为激发工作动力,提升刑侦水平服务。

在座谈会上,副县长张鹏表示县局将高度重视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紧密结合当前公安改革机遇认真研究,进一步探索主办侦查员制度相关改革工作,通过试行实践创造更多的可行的、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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