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提升执法主体履职能力。继续深化轮值轮训、送法下基层、对口跟班学习、旁听庭审、法制讲堂、警种夜校等教育培训活动,实现全警执法能力大提升。强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加快警训基地建设,保证民警脱产学习时间,将警训基地打造成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心理疏导、疗养调整的基地。
三、稳步推进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卷宗和光盘智能化管理应用。进一步加强案管中心和基层所队案管室标准化建设,整合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与案管中心有关职能,规范内部监督管理,实现案件一口受理、一口监督、一口对外。畅通与检法对口衔接渠道,强化与检法办案系统对接,尽力建成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坚决建成综合办案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全市公安机关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大数据+智能化+大整合”的思路,加快推进县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拓展实战化功能,融合系统资源,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强化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防发生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
五、持续发力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抓好受立案环节,完善接处警、受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决不允许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有案不受、受案不核、立案不查等问题出现;做实、做细、做严案件审核工作,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的巡查监管,对于清理出的执法问题隐患,实行问题销号制度,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做到发现一项,解决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
六、不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五级审核把关”,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应用。法制、政工、纪检督察部门依托案管中心、音视频管理中心、督察中心,加大受立案、执法环节、执法音视频、涉案财物等的巡查监督力度,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动态、远程、实时监督。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作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做到“让规范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