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召开全县涉爆单位“商洛4.10”爆炸事故提醒会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511,紫阳县公安局召开涉爆单位安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涉爆事故提醒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军主持会议,治安大队全体民警和全县涉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公安部、公安厅《关于“商洛4.10”爆炸事故情况通报》,重申了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爆破作业、清退等环节操作规范和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零售等环节法律技术规范;与涉爆单位签订了涉爆安全“军令状”。

会议要求,全县涉爆单位要从“4.10”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排查隐患,强措整改。一是民爆物品企业要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为重点,紧盯最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等环节,逐领域、逐部位、逐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二是民爆物品运输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一车一证”制度,运输车辆、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资质、资格。爆破作业点配送车辆必须取得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装卸民爆物品必须设置专人警戒监督。三是要严格执行储存库治安防范、收存、发放和出入库管理制度,严禁超量储存民爆物品,对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储存库,要迅速申请重新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通过安全评价的储存库一律不得使用。四是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范生产流程和依法运输、经营和燃放。五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安全主管人员、岗位作业人员要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把安全管理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实现企业效益、安全“双赢”。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