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7月以来,我市发生胡蜂频繁蜇人这一区域性生物伤害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动员部署胡蜂防治灭杀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胡蜂蜇人事件的严重危害性和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命关天”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胡蜂防治灭杀工作,坚决控制胡蜂蜇人事件蔓延趋势。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修订完善市公安局胡蜂防治灭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加强胡蜂防治灭杀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长杨尚伟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消防支队长苗文岐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治安、国保、网安、经文保、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灭杀组、预防宣传组、维稳处置组等工作小组。各县分局、各组要立即行动、全力投入,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胡蜂防治灭杀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治安、基层派出所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卫生等部门做好胡蜂排查防治工作,对公路沿线、集镇四周、学校周边、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要重点排查、灭杀。对暂时无法灭杀的重点区域,要配合有关部门设立警戒线。要成立以消防、武警、治安民警为主的灭杀胡蜂专业队,24小时待命,对胡蜂蜇人警情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治安支队牵头,落实全市已经组建的15支、760人的应急处突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国保部门牵头,指挥中心、治安、经文保、网安、等部门参与,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重点人员管控、社会面巡防控制、网络巡查监控等工作;尤其要对在网上传播、造谣、煽动反动要害信息的,要及时封堵、删除,落地查人,依法从严处理;交警部门要主动介入,开辟“120”伤病员救治工作“绿色通道”。坚决防止胡蜂蜇人事件可能引发的群众恐慌,坚决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借机滋事,坚决防止与其他问题交织叠加、引发恶性案事件。
五是要进一步抓好预防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通过公安微博等媒体,积极宣传胡蜂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预防和自救能力;大力宣传公安机关胡蜂防治工作成效;网安部门要及时掌握网上动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要统一宣传口径,注意政策界限,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特别是国庆长假期间,市公安局和县分局要安排足够值班人员,做好接处警、指挥调度等工作;指挥中心、消防、治安等部门取消国庆休假,全力做好胡蜂防治工作。
七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日上报制度,各县分局、各相关警种要每天15时前向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报告胡蜂防治工作情况;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7时前向市政府应急办上报当日公安机关防治胡蜂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