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纪凤,女,1967年11月24日出生,现年45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家住安康高新区头档村六组。因其子李锋,在2011年1月29日19时10分许,驾驶摩托车沿汉滨区建民镇联盟村便道由南向北行驶,与相对车辆会车过程中,与同方向行人代振、代正悬相擦挂后倒地当场死亡,造成一般交通事故。为此,朱纪凤对儿子李锋的死因,一直持有疑虑,对事故认定书处理结果不服,到汉滨公安分局上访,一直未能走出失子之痛的阴影。2011年3月31日,汉滨公安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李锋死亡事故全面复核,聘请法医专家,在汉滨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人员当场监督下,对李锋开棺验尸,再次复核李锋死亡原因。经专家组对现场、以及尸体勘验后分析认为死者李锋头面部损伤符合人体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面部左侧及左颞、顶部突然与固定物体发生碰撞所形成,其他钝性外力打击难以形成全颅崩裂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通过对现场当事人的调查,结合汉滨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对现场、尸体的检验鉴定,李锋死亡一事应属交通事故,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汉滨分局刑警大队于2011年5月3日,将调查情况和尸检情况向朱纪凤做了通报,并送达了“安公不立字[2011]第00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朱纪凤遂向汉滨区人民检查院申请复议。2011年9月13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安市汉检侦答字[2011]01号“关于朱纪凤请求立案监督的答复”予以认定,该案符合不立案条件。朱纪凤一直为此常年到各级上访。每逢中省市重要会议或重要节庆期间,朱纪凤未间断过上访。高新公安分局为此倾注了大量的警力和精力,采取各种稳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夯实稳控任务。对朱纪凤本人和其家庭进行慰问和安抚,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尽最大限度帮助其走出失子之痛的阴影。高新分局所做的大量关爱工作,朱纪凤并未感念,而是继续到各级上访。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朱纪凤仍不断的奔走上访。高新公安分局深入做好“两会”安保工作,在狠抓重点信访人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将朱纪凤上访信息向市公安局杨尚伟局长作了认真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