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五一”劳动节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3“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与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深入贯彻落实 4 23日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将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110接警台共接各类报警2338起,有效报警383起,其中刑事案件23起、重大刑事案件1起(死亡1人)、治安案件47起、交警事故报警70起、各类纠纷61起、群众求助89起、其他类92起;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528人次,出动警车1260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26起,共接交通事故报警70起,轻微交通事故36起(受伤60人)、重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场所83个、发现火灾隐患174处,督促整改141处。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以及重大火灾、交通事故。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公安局节前下发了《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会议对”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分局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加大了对人口密度较大、旅游景区景点的巡逻防范,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突出抓好对敌斗争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吸取美国波士顿爆炸案和新疆423暴力恐怖事件的深刻教训,密切关注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法轮功”邪教组织、“民运”分子和恐怖组织新动向,强化对重点人员监控和互联网管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突出抓好社会面管控。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科学合理安排警力,按照“三见警”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街面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特别是重点加强对繁华商业区、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路段的巡逻,加强对出租房屋、旅馆、饭店等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治安复杂场所的管理,始终保持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高压态势。

三是突出抓好公共安全管理。针对节日期间旅游高峰人流、车流量大的实际情况,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对辖区危险路段、拥挤路段指示警示标牌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最大限度组织警力上路执勤,加强交通疏导,特别是加大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线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对进入高速公路、环山旅游景区线路的过往客车和旅游客车,逐车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疲劳、酒后驾车和客运车辆带病、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对人群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节日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治安部门加强了对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严防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

四是突出抓好现行案件侦破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盗抢保民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影响本县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重拳出击、重点治乱,严厉打击了各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五是突出抓好旅游治安管理。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特点,各县分局扎实开展旅游治安大排查,对车站、宾馆、旅游景区(点)、旅游汽车公司、旅游线路、游乐设施等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主动会同有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景区安全有序。积极接受游客的各类报警报案求助,为外来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是突出抓好大型活动和内保单位安保工作。防爆炸、防火灾、防拥挤踩踏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要害部门安全防范,在节前对辖区党政机关、金融、通信、水电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全面进行了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内部单位安全措施,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是严格队伍内部管理。在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严格队伍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公安部党委、省厅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规定,严禁出现涉及枪、酒、车、赌等问题,特别是加大对警用车辆管理,坚决禁止酒后驾车及私用警车走亲访友。同时,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经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全市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了”五一”劳动节安全保卫工作,实现了”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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