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开局良好 打击五霸战果丰硕
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会战行动开局良好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期,全市公安机关以“2014秦剑”行动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集中整治“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会战行动,通过集中优势警力,坚持以打开路,加强专案攻坚,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闻警即动、协同作战,迅速查办二起“路霸”案件。2014年8月5日早8时许,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东城门社区警务室民警和辅警发现310省道紫阳港大桥附近路段被20余人组成的人墙完全阻断,造成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被堵车辆延续近一公里,司机群情激奋,乘客怨声载道。获悉这一重大警情后,紫阳县公安局迅速调集城关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对堵路人员进行劝解及法律政策宣传,在反复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民警依法将参与聚众阻挡省道正常通行的梁某、陈某等11名人员强行带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梁某、陈某、谢某、马某等四人以与一工程项目部经济纠纷为由,为施加压力扩大影响,企图通过雇人阻挡省道,制造热点进行炒作。在8月5日早8时许,组织张某、廖某、王某等10余人在310省道紫阳港大桥附近用人墙、三合板将道路阻断,致使大量车辆滞留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目前,公安机关对组织参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11名违法人员以行政拘留。
2014年4月份至7月份,汉滨区瀛湖镇洞桥村四组村民陈某、张某二人以汉滨区桥山石煤矿2011年拓宽维修其房屋下公路造成坡地下滑,致其房屋产生裂缝以及毁坏其经济林、水田未赔偿为由,多次使用木头、水泥涵管横在公路上阻拦桥山石煤矿运输车辆通行,致使桥山石煤矿无法正常营业。经镇、村、派出所多次劝阻无效,陈某、张某二人拒不拆除路障。汉滨分局瀛湖派出所将此案件上报后,汉滨分局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一道协同作战,充分收集证据材料,查明了陈某、张某二人扰乱企业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2014年8月14日,汉滨分局治安大队、瀛湖派出所民警对违反治安管理人陈某、张某二人依法强制传唤。目前,陈某周、张某英二人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
细致摸排、主动出击,依法查处一起“村霸”案件。 8月5日,岚皋县公安局滔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东坪街道胡某正在寻衅滋事,手持杀猪刀将一男子桶伤。接警后,岚皋县公安局相关警种及滔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当地群众配合下将受害人刘某送往医院抢救,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友抓获。经查,8月5日9时许,胡某因与刘某的奶奶发生争执,心存怨恨,次日早晨到刘某家来找茬,蓄意挑起事端,与刘某发生争执后,用70公分杀猪刀将刘某捅伤。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犯罪嫌疑人胡某,曾经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1996年曾犯爆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2000年因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被劳教半年。近年来,胡某更是有恃无恐,横行乡里,欺压百姓。2013年2月28日,胡某酒后到同村陈某家中,二人说话言语产生分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胡某回到家中将事先藏储的汽油洒在陈某房屋上用火点燃,当时有路人撞见及时扑救,未引发严重后果,后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2014年2月25日,胡某与邻居吴某发生纠纷,胡某手提电壶将开水往吴某凤身上泼去,吴某急忙躲闪未造成严重后果;2014年5月27日,胡某与同村陈某发生纠纷,拿出了一把70公分长的杀猪刀,扬言要杀死陈某,追杀陈某1公里才停下;2014年7月2日,张某驾驶摩托车从胡某门前过路,不慎将一只鸡碾死,胡某要赔偿一只一模一样的鸡,张某苦苦求饶,胡某索要了300元才罢休(市场价这只鸡约80元左右)。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岚皋县公安局正在调查胡某违法犯罪事实,拟报捕起诉。当地群众对公安机关亮出正义之剑,严厉打击“村霸”违法犯罪行动高度赞扬。
缜密侦查、重拳出击,果断查办一起“市霸”案件。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会战行动正在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