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简报第74期)旬阳县王开芳故意伤害案告破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4年9月15日,旬阳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和周密布控,在市公安局刑警、技侦、网安支队和指挥中心的指导协助下,“2001.1.19”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王开芳在西安户县落网。至此,这一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成功告破。

2001年1月19日,旬阳县烟厂小河北生活区发生一起用硫酸泼面毁容的故意伤害案件,造成被害人谭琴脸、眼、面、耳全面烧伤,部分缺失,造成三级伤残,经鉴定达到重伤害。由于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且旬阳县公安局2011年12月对王开芳违规撤网,引发媒体、社会关注,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案件曝光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一方面责成市局纪委全面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另一方面由市公安局刑警、技侦、网安支队和指挥中心等部门协调联动,想尽千方百计、穷尽侦查手段,全力以赴协助指导旬阳县公安局抓捕在逃人员王开芳,给受害人和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2014年6月以来,旬阳县公安局集中力量采取调查走访、梳理摸排、公开悬赏、重点布控等措施全力开展破案攻坚。特别是旬阳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班子组建后,重新成立了由局长张成功任组长的专案组,采取了致逃犯亲属公开信、发布协查通报、秘密摸排调查等措施,并将悬赏金额提高到20万元,公开征集线索、广泛发动群众,多措并举开展缉捕工作。

市、县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同步上案,采取传统侦查手段和科技信息相结合的方法,在摸排走访的基础上,充分应用各种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模糊查询、深度研判。9月12日,通过人像比对系统筛查出一名叫 “赵红梅”的户籍信息,进一步查询研判,“赵红梅”户籍地址为陕西省户县甘亭镇娄敬路某公司家属楼,既无同户人员,也未办理二代身份证,情况可疑。专案组民警立即前往户县落地查人,并于9月15日18时许,在户县城区将潜逃14年之久的王开芳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开芳已经押解回旬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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