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3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主持会议。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孟庆丰、王俭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领导,各省区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和各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公安局分管领导,2014年公安部命名的地市级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公安部领导向全国十个市级执法示范公安局授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参加会议,并代表市公安局领受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奖牌。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指向,紧扣规范执法主题,以创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把手工程,做实基础保障;打造执法能力工程,做优软实力;打造执法标准工程,做精管理体系;打造执法监督工程,做细绩效考核;打造执法形象工程,做强公信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飞跃。安康市公安局连续4年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胜单位”;2014年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中,安康市公安局居全省第一,被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在全省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公安重点工作考核中市公安局夺得“双第一”。
10月30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公发[2014]4号),安康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仅10个市级公安机关获此殊荣,西北地区独此一家;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第二次赢得全国执法示范县级公安局称号,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两轮获此殊荣的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