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机关圆满完成2015年度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510日下午,陕西省公安机关2015年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在西安市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我市公安机关324名民警参加考试,其中基本级153人,中级171人,涵盖了公共、刑侦、治安、交警、经侦、禁毒、出入境7个全部科目。

考试期间,省公安厅巡考组对各个考场进行了巡视,我市参考民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警容严整,沉着答题,考场秩序井然,整个考试未出现违反考试纪律以及考试作弊等情形,得到了省厅考试办及监考人员的一致好评。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不得担任县级和市(地)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以及主办侦查员和案件审核人员;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取消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考试结果应用日趋规范,与民警个人利益紧密相关。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对考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书籍征订和考试培训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组织有序、万无一失。考前,市局还召开了考试纪律约谈会,学习了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59日,各单位统一安排车辆前往西安,并为民警提供住宿等便利,考试结束后统一带回,确保了考试行程安全。

此次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对提升全市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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